乞丐是一種無固定職業和生活場所、以乞討爲生的人。乞丐沒有固定的系統的組織體系,但乞丐中卻有一種鬆散的團體,那就是丐幫,丐幫存在的主要目的是爲了求得生存,保護自己,相互幫助,免受欺負,否則,乞丐最容易遭受社會的欺壓、迫害。

乞丐作爲社會的底層,歷史上甚少有筆墨描述,我們也就無法考證乞丐是從什麼時候出現的,只能推測是出現國家後,財富分佈不均出現了乞丐。乞丐中也有一些人只是臨時行乞,混跡於街頭巷尾,一旦時機到來,他們就脫離乞丐,走上歷史的舞臺,被文字記著在冊。由此我們可以窺得古時乞丐的一些行爲。《左傳》記載春秋伍子胥和晉公子重耳向鄉人討飯喫,鄉人給他一塊泥巴,引起他無限感慨,原文寫重耳“出於五鹿,乞食於野人”。武則天執政的時候,重用外戚,誅廢李氏子孫,武則天最小的兒子,後來的唐睿宗李旦就行乞民間,苟活於世,直至武后死去,韋后亂政,他才被推上皇位。對於這段乞丐經歷,李旦沒有多提,但是民間乞丐卻把李旦看做“丐神”,年年拜祭。明太祖朱元璋當過和尚要過飯,靠着打仗積攢了實力,最終當上了皇帝。

丐幫在宋朝就出現了,那時南宋偏安一隅,常年戰亂導致民衆流離居所,乞丐數量與日俱增。一羣乞丐聚在一起就行成了“幫”,他們在行乞的轄地上自成一派,保護本幫的乞丐可以佔據這片區域,驅趕外來乞丐搶佔地盤。幫主名叫“團頭”,乞丐叫化來了東西,團頭就收他的“頭錢”,外來乞丐想入會就需要拜團頭,徵得團頭的首肯。

“丐幫”一詞出現在明朝初年,明太祖就是乞丐出身,所以非常清楚乞丐階層的混亂,所以明太祖定出標準,將社會上的人編入不同戶籍,乞丐當然就是“丐籍”。“籍”是不能改變的,所以乞丐不能改業,乞丐的兒子永遠是乞丐。清朝法律規定丐戶可以改業,但是從改業開始算起,要一連過了四代,其間本族人士中無犯法的記錄,第五代子孫纔可以參加科舉考試,獲取功名。一般乞丐不願改業,俗話說“要飯三年懶支鍋”“要上十年飯,給個皇帝也不幹”,人本身的惰性就讓乞丐樂於乞討了,這也算現如今行乞之人還存在的一個理由吧。

有了丐籍的乞丐很容易行成丐幫,這樣可以保護本籍子民,所以明、清組織特別發達。丐幫的幫主原先叫做“丐頭”,這是政府爲了方便管理,專門指定某些得力之人來擔任。雖然“丐頭”不是衙門的公職人員,但是性質類似,無論本地乞丐還是外地乞丐,都歸他們管理,而且丐頭有權進行懲處。

丐頭的收入是相當可觀的,丐頭在管理區域,發給區域店鋪一張葫蘆式的紙,上面書寫:“一應兄弟,不準滋擾”,丐幫兄弟看到店鋪門上貼的“罩門”,自然不會再來叨擾,丐頭就從這些店鋪收些錢財,如果有乞丐看見“罩門”還去乞討,店家可以找來丐頭責罰。因爲丐頭管理一方乞丐,各路江湖中人都能接觸到,所以丐頭跟各路豪強打好招呼,就能給本地富家帶來安定,因此每逢過節之際,丐頭也會去富家拜訪,富戶賞一些銀兩給丐頭,兩相歡喜。丐頭的另一項收入來自於乞丐們的貢獻。發展到後來,丐頭不再由官府指定,而是增加了許多江湖氣,最兇殘狠毒者才能擔任。

金庸大師的江湖中就存在一個強大的丐幫,其中有一個鎮派之寶名曰“打狗棍”,歷史上丐頭確實有一個代表其身份的木杆,稱爲“杆子”,丐頭有了杆子就可以合法的統治乞丐了。丐幫中有人違反幫法,就以此杆懲罰,雖打死亦無怨言。杆子因較粗大,不能隨身攜帶,於是丐頭外出,用又粗又長的煙桿子代替,方便敲打犯了幫規的乞丐。

相傳清世祖入關之後,帶來了大批閒雜人員,戰時也出過力,入京之後,怕這些人聚在一起鬧事,於是專門成立一個機構來安置他們,管喫管住還介紹工作。這些花銷由京城的商鋪來平攤,朝廷指派了一個神力王爺來管理,因爲神力王爺管理嚴格,一些敲詐利索、扒手小偷都收斂絕跡,治安變得相當好,如此一來,富商們倒也願意多捐幾文。康熙微服私訪,發現他們對維護地方治安有利,於是賞賜了龍頭紫檀木杖一根,黃絨絲線纏繞,大約這就是“打狗棍”的原型。

雖說有了丐幫的庇護,但終究還得自己養活自己,由此,乞丐爲了生存,想出了各種絕招。下面是乞丐的十項分類,我們簡略瞭解。

第一類走街串巷,持棒挈盆,蹣跚行走,沿門乞討,屬於常規路數,普遍方法。

第二類在鬧市行乞,還分三種:一是磕頭行乞;二是叫街,有節奏地哀嚎;三是打磚叫街,用磚擊胸哀呼,讓人同情,表演成分在裏面了。

第三類是唱丐,唱的曲目不一而足,主要看乞丐能力,比較出名的是“打玉鼓”和“數來寶”。這類表演大都是現場創作,對乞丐的能力要求就更高了。

第四類爲殘疾乞丐,丐幫對這類人還有特殊稱呼:日落西(雙眼失明),獨眼龍(一眼失明),翻太歲(手足殘廢,滾動哀嚎),墊木手(雙足殘廢,雙手握着石塊或木頭移動),解糧草(殘廢女丐倒臥小車上,另外兩丐前挽後推,哀嚎過市)。

乞丐

第五類爲江湖技丐,這種乞丐有雜耍本領,例如:戲碗丐(拿一隻討飯碗放在額頭或者鼻尖,讓其不停旋轉),吞刀丐(將小刀從口中吞入肚中),排刀丐(手執兩把長刀,拍擊袒露的胸部)。

第六類強索之丐,蠻不講理,如不給錢,就當面自殘,自割脖子,以額撞牆,自打耳光,以刀劃面,鮮血直流,賴皮要錢。

第七類詭託之丐,詭託理由一般有五種:其一說自己是避災外出討飯的:其二說自己是投親不遇,流落異鄉;其三是藉口父母有病的;其四是說自己有病的,往往還會化妝得很悽慘;其五假說自家有死屍等待收斂的。這種乞丐目的在於編造謊言博取同情,得到施捨。

第八類爲勞力乞丐,出力討錢。

第九類爲賣物乞丐,賣一些小東西,半賣半乞。

第十類爲蛇丐、猴丐,玩蛇逗猴,偏於雜耍。

古代由於生產力的限制,窮人很多,一旦遭遇天災人禍,只能流離失所,行乞存活,丐幫的出現是順應趨勢,方便朝廷管理,也能約束乞丐行爲,只是不像金庸寫的那樣瀟灑。現代社會福利好,一個人只要踏踏實實工作總不會流落街頭,而火車站、市中心等熱鬧地區還存在一些乞討者,只能說明這些人好喫懶做,不思自救,沉迷於不勞而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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