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權利受到侵害如何提起刑事自訴?

王某爲泄私怨毆打韓某致其頭部受傷,法醫鑑定爲輕微傷。王某爲此繳納了取保保候審押金5000元、治療費用近4000元。韓某因傷誤工40天,並支付了醫療費1萬餘元。王某拒絕繼續支付醫療費和誤工費。檢察院認爲此案不足以起訴。韓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訴訟。韓某能否提起自訴呢?

自訴案件是指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爲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刑事案件。

當權利受到侵害如何提起刑事自訴?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自訴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是告訴才處理的案件,二是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三是被害人有證據證明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權、財產權的行爲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根據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的規定,提起自訴應當提交刑事訴狀,同時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應當提交附帶民事自訴狀。該解釋還規定了自訴狀的具體規定內容應當包括以下內容:一是自訴人代爲告訴人,被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職業、工作、單位、住址、聯繫方式,二是被告人實施犯罪的時間、地點、手段、情節,危害後果等。三是具體的訴訟請求。四是,致送的人民法院和具狀時間,五是證據的名稱來源,六是證人的姓名、住址、聯繫方式等。對兩名以上的被告人提出告訴的,應當按照被告人的人數提供自訴狀的副本。

當權利受到侵害如何提起刑事自訴?

自訴人明知其他共同侵害人,但只對部分侵害人提起自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並告知其放棄告訴的法律後果。自訴人放棄告訴,判決宣告後又對其他同侵害人就同一事實提起自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共同被害人中只有部分人告訴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其他被害人蔘加訴訟並告知其不參加訴訟的法律後果。被通知人接到通知後表示不參加訴訟或者不出庭的視爲放棄告訴。第一審宣判後,被通知人就同一事實提起自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當事人另行提起民事訴訟不受本解釋限制。

被告人實施兩個以上犯罪行爲,分別屬於自訴案件和公訴案件,人民法院可以一併審理。對於自述的部分審理適用本章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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