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依據前款規定應當受到處罰的個人,自願參加生活垃圾分類等社區服務活動的,不予行政處罰。個人違反條例第33條規定,由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進行勸阻。

(原標題:北京5月1日起實施垃圾分類!建議在家設置“兩桶一袋”,單位不按要求扔垃圾或處以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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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否|上海朋友被垃圾分類"逼瘋"?別笑,快到你了_網易科技

5月1日起,新修訂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正式實施,重點聚焦垃圾的源頭減量和強制分類。北京生活垃圾分爲“廚餘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大類。產生生活垃圾的單位和個人是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的責任主體。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要帶頭開展垃圾減量、分類工作,發揮示範引導作用。

個人違反條例第33條規定,由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進行勸阻;對拒不聽從勸阻的,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應當向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報告,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給予書面警告;再次違反規定的,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依據前款規定應當受到處罰的個人,自願參加生活垃圾分類等社區服務活動的,不予行政處罰。單位違反本條例第33條規定,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責令立即改正,處1000元罰款;再次違反規定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提出,北京市居民可在家中設置“兩桶一袋”,即兩個垃圾桶,一個放廚餘垃圾,一個放其他垃圾,而紙張、塑料瓶等可回收物單獨放在一個袋子裏。對節能燈、蓄電池、水銀血壓計等有害垃圾可以投入有害垃圾收集容器。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自:央視新聞、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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