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案中,村幹部集體決定讓村民的補償款打入村會計賀某個人賬戶,但沒有造成村民經濟損失,且積極配合調查、主動交代問題。”覈查組調閱鋁礦賬目發現,搬遷補償款均經賀某個人賬戶發放,每筆款項均有村民簽字的收款憑證,打款到賀某個人賬戶所產生的1萬餘元利息也由礦方在補償款中扣除。

2019年4月以來,河南省三門峽市陝州區紀委監委在全區開展“紀法教育進鄉村”活動,把紀法教育的觸角延伸到基層一線,強化農村黨員幹部紀法意識,教育引導黨員幹部廉潔履職、規範行事。關於這次“紀法教育進鄉村”活動,得從一封舉報信說起——

2018年9月,河南省三門峽市陝州區王家後鄉廟前村7名村民聯名給區紀委監委寫了封舉報信:

“羣衆的搬遷補償款理應打入村集體賬戶,但卻打到村幹部個人賬戶中,鉅額資金失去監管,由村幹部隨意支配,利息也不知所蹤……”

2018年12月15日,陝州區紀委監委覈查組給廟前村實名舉報的7名村民當面反饋:

“礦上應該補償給每個村民多少錢,打給村幹部個人賬戶多少錢,村民們領到手多少錢,我們都查清了,補償款都按標準發放到戶了。但資金沒按規定經‘村財鄉管’賬戶管理,5名村幹部被我們給予誡勉談話處理。”

調查細節

2015年7月,三門峽錦江史翔礦業有限公司到王家後鄉廟前村採礦,礦方和村民代表商定了補償標準,和廟前村村委會簽訂補償協議。羣衆的搬遷補償款2985萬餘元,理應經“村財鄉管”賬戶管理,但卻全部打入村幹部個人賬戶,有村民懷疑部分補償款變成了村幹部個人小金庫。2018年9月,7名村民爲了算筆明白賬,聯名寫下一封舉報信。

收到舉報信後,三門峽市陝州區紀委監委立刻成立覈查組,對該問題進行初步覈實。

“給村民的補償款中爲什麼會有村會計賀某個人欠條?”覈查組調閱鋁礦賬目發現,搬遷補償款均經賀某個人賬戶發放,每筆款項均有村民簽字的收款憑證,打款到賀某個人賬戶所產生的1萬餘元利息也由礦方在補償款中扣除。表面看似乎賬都平了,但鋁礦提供的對賬單中,一張賀某以私人名義打給鋁礦的13萬元欠條引起了覈查組的注意。

“我村的補償款是礦上打到賀會計個人賬戶,由他發給各組長,各組長再發給羣衆的。賀會計爲人公道正派,補償款都發了,不存在啥問題。”調查過程中,村支書王某一邊介紹一邊帶覈查組同志來到賀會計家中。

聽說大家是來了解13萬元欠條的,賀某情緒很激動。“我……我記不清這13萬了,但……但我沒花……公家錢!”由於中風後遺症,賀某躺在牀上,眼裏噙着淚水,口齒含糊地說。

“這該怎麼辦?賀某中風在牀,如果讓他配合調查,可能會加重他的病情;如果不讓他配合,沒人清楚這13萬元去向,案件如何辦下去?”覈查組組長趙峯提出,既然村支書說補償款是經各組長下發的,那可以先找組長談話,通過外圍取證,讓證據開口說話。

在覈查組的努力下,案件有了突破性進展:對比礦方和各村組賬目,兩筆補償款進入覈查組視野。各組長提供的發放明細中,補償款發放了兩次,分別是17年2月和9月,而鋁礦提供的發放明細中只有17年2月這一筆,17年9月發放的補償款總金額正是13萬元。

“這是事實還是有意爲之?我們有疑惑。”在鎖定補償款“存疑”後,覈查組又立刻有針對性地開展走訪調查。

經過詳細走訪、詢問村民及村組幹部,事實逐漸浮出水面。原來,村幹部認爲資金從礦方到村幹部個人賬戶再直接發放給村民,能以最快速度讓羣衆拿到補償款。因此從15年初到17年底,礦方補償款少則數萬元,多則上百萬元,分50餘次共計2900餘萬元打到村會計賀某賬戶,賀某收到款後分發給各組長並做記錄,由於疏忽大意,17年分兩次下發的補償款他只記了一次。18年初,礦方補償款發放完畢,提出和賀某對賬,賀某沒有向各組長索要第二次補償款的發放明細,有13萬元對不上賬,無奈之下給礦方打了個人欠條。

針對這一情況,趙峯向村民予以澄清。

“經過你們走訪調查,我們村家家都知道這錢領夠了,我們心裏也敞亮了,看來是誤會村幹部了。”在反饋會上,舉報羣衆張某握住趙峯的手說。

“謝謝你們。很長一段時間我都覺得沒法見人,感謝組織還我清白。”趙峯將打給鋁礦13萬元欠條撤銷的消息告知賀某,他露出了久違的笑容。

村民的各項補償款全部給付到位,沒有給羣衆造成損失。但資金未按規定經“村財鄉管”賬戶,村會計賀某及村支書王某等5名村幹部被給予誡勉談話處理。

紀法小課

查清了補償款的去向,不僅解開了羣衆心結,而且還了村幹部清白,有效化解了基層幹羣矛盾。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2003年)第一百二十三條明確規定:“違反‘收支兩條線’規定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將應當納入法定賬簿的資產未納入法定賬簿或者轉爲賬外的,追究主要責任者和其他責任人員的責任,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本案中,村幹部集體決定讓村民的補償款打入村會計賀某個人賬戶,但沒有造成村民經濟損失,且積極配合調查、主動交代問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明確,“主動交代本人應當受到黨紀處分的問題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分”。陝州區紀委監委給予該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村監委會主任、村會計、村委委員等五人誡勉談話處理,以示警醒。案件的查處,既彰顯了紀檢監察機關監督執紀的力度,又體現了“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溫度。

針對本案中暴露出的基層村組幹部紀法意識淡薄、紀法知識欠缺等問題,2019年4月以來,陝州區紀委監委以黨章黨規黨紀及鄉村財務管理、農村“三資”管理等知識爲內容,在全區13個鄉鎮、256個行政村開展“紀法教育進鄉村”活動。截至目前,受教育農村黨員幹部1.8萬餘人次。(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吳宇軒 河南省三門峽市陝州區紀委監委 潘圓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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