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擴散 || 北京路等七條道路開始啓用公交專用道,您的疑問在這裏能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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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暢公交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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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我市公共交通運行效率

進一步緩解交通擁堵

按照公交都市創建要求及公交專用道設置規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和2018“疏堵提暢”工程實施方案總體要求,決定在北京路等七條道路啓用限時公交專用道,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啓用時間

限時公交專用道自20181112日正式啓用,運行時間段爲上午7309:00和下午173019:00

二、實施路段

1.賀蘭山路(友愛街-文昌街)路段

2.上海路(通達街-友愛街)路段

3.北京路(G110線-友愛街)路段

4.寶湖路(友愛街-親水大街)路段

5.廣場東西街(賀蘭山路-北京路)路段

6.親水大街(六盤山路-瀋陽路)路段

7.文昌街(賀蘭山路-經天路)路段

三、通行相關規定

1.限時公交專用道在通行時段內,准許公交車、校車、及九座以上通勤客車和執行任務的特種車輛(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通行;

2.進入路口右轉的社會車輛,在白色虛線段可以借道右轉,右轉車輛依次等候通行,不得妨礙公交車通行;

3.機動車違規使用公交專用車道的,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七條及《寧夏回族自治區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八十八條第(三)項之規定,處於50元罰款處罰。

特此通告。

銀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

2018年11月9日

公交車專用道行駛相關疑問的解答都在這裏啦

↓↓↓

一、啓用公交車專用道後,出租車能否在專用道上下客?

答:出租車作爲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組成部分,有其特殊性,限時公交專用車道在通行時段內,准許出租車臨時進入公交專用車道上下客,但不得妨礙正在公交專用車道內行駛的公交車,上下客後應當立即駛離公交專用車道。

二、遇借道右轉車輛較多時,如何通行?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一條第六項之規定,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向右轉彎遇有同車道前車正在等候放行信號時,依次停車等候。借道右轉車輛較多時,應依次等候通行,不得提前借用公交車專用道。

三、在沒有施劃白色虛線的路口(如:小區,學校,加油站,企業等)如何右轉彎,是直接轉還是提前借公交車專用道通行?

答:臨近小區,學校,加油站,企業等路口時,在不影響公交車正常通行的前提下,可以借道出入。

四、有些道路是單向三車道,專門設立公交專用道,是否合理?

答:根據公交專用車道設置規範,在單向二車道以上道路即可設置公交車專用道,此次啓用的七條公交專用道路均符合設置規範。同時設立公交專用道旨在提高公共交通運行率,引導廣大市民樹立公交優先、綠色出行的意識。

五、社會車輛如何合理使用公交專用道?

答:工作日上午7:30到9:00和下午17:30到19:00,社會車輛不允許佔用公交專用道(右轉彎時借用公交專用道通行除外);工作日其它時段及週末、節假日不受通行限制。

六、遇交叉路口兩條道路均設有公交專用道時,如北京路和親水街路口,右轉彎如何通行?

答:遇此情況,可以臨時借用公交專用道,但不得長時間佔用。右轉車輛進入公交專用道時,在漸變區(白色虛線區)變道駛出公交專用道,不視爲違法。

七、具體怎麼處罰,扣分嗎?

答:具體分爲兩種情況:

(一)在城市道路劃設的公交專用車道內,未經准許其他車輛不得進入該車道行駛;遇交通管制等特殊情況時,按照交通警察指揮或者交通標誌指示,其他車輛可以借用公交專用車道行駛。違反規定使用公交專用車道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七條及《寧夏回族自治區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八十八條第三項之規定,處五十元罰款。

(二)出租車在公交專用車道內臨時停車上下客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1、在設有禁停標誌、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車;2、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橋樑、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3、公共汽車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違反上述規定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及《寧夏回族自治區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相關規定,處一百元罰款,一次記3分的處罰。

銀川市新聞傳媒集團全媒體記者  王汀  王道睿

部分內容來源:銀川交警微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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