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夔(kuí) (1154-1221),字尧章,鄱阳(今江西鄱阳县)人。父知鄱阳县,夔幼随宦,往来沔、鄂几二十年。淳熙间,客湖南,萧德操爱其词,妻以兄子,因寓居吴兴之武康,与白石洞天为邻,自号白石道人。工诗词,精音乐,善书法,对词的造诣尤深。有诗词、诗论、乐书、字书、杂录等多种著作。一生未入仕途,以布衣终。

姜夔“崇晋贬唐”,反对俗书,和提倡文人意趣的苏东坡、黄庭坚、米芾等相一致。但他对“唐法”并非不问青红皂白一概予以否定,而是用了大量篇幅对“法”进行了系统的、全面的论述,并从肯定和解释引申了“晋韵”古法。他传世墨迹不多。从《小楷跋王献之保母帖》中可以看出他的书法出于二王一路,用笔精到,典雅俊润,且受初唐诸家书风影响,不随时俗,清新脱俗。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