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明代朝貢制度實際上是一種外交政策,它借鑑了元朝過分依仗武力外交的缺陷,意圖通過經濟支持的方式來換取周邊國家對明朝的政治認可與文化認同。三、朝貢制度在明朝中後期的衰弱。

1368年,初生的明王朝,剛顫顫巍巍的從國內統一戰爭中的血泊中爬起,手中的刀還沒來得及放下,就將眼光投向了四周諸國。武力還是教化?這是個問題。

一、明朝實行朝貢制度的原因

中國自古以來就有約束武力的觀念,從《司馬法》中的“國雖大,好戰必亡”,到孟子的“威天下不以兵革之利”,再到《鹽鐵論》中的:“兵設而不試,干戈閉藏而不用。”

這種約束的觀念大都來自現實的考慮,戰爭發動帶來的人力物力的損失在某些時期就可以成爲壓翻現有王朝的最後一根稻草。更何況前人的教訓都還歷歷在目。往近處說老冤家元朝兩徵日本失利,武力統治藩屬國耗費大量錢財致使財政糜爛,不到一百年就失其國。往遠處瞧隋煬帝三徵高句麗,氣的山東百姓起義,最終身死國滅。再加上明朝初立國內經濟疲敝,被趕到北方的殘元仍虎視眈眈。通過朝貢形式的經濟交流來促進周邊小國的文化認同政治支持似乎成爲了最好的選擇。

鄭和下西洋

1369年初,朱元璋派使者前往東南亞各國出使。並向這些國家告知“囊者我中國爲胡人竊據百年,遂使夷狄佈滿四方,廢我中國之人倫。”確立了明朝的正統地位。另一方面朱元璋向這些國家釋放善意:“朕於是以起兵討之,垂二十年菱夷既平。朕主中國,天下方安,恐四夷未知,故遣使以報諸國。”使者們都帶着大量的財物並讓這些國家儘快“改正朔,易服色”。

明代仇英《職貢圖》

在朱元璋眼裏這些“四方諸夷”都跟大明所隔甚遠。就算對方興兵侵犯,也會因爲文化經濟的因素無法得到民衆支持和獲得戰爭補給。因此他在《皇明祖訓》中告誡子孫吸取元朝的教訓,不要對他們輕易征伐。由於明初沿海地區經常被倭寇侵襲,所以朱元璋採取了嚴格的海禁政策“片板不得下海。”海外諸國只能採取朝貢的形式與明朝進行交易。明朝也願意通過這種方式獲取這些國家的特產滿足上層消費,並支付遠超過貨物實際價值的財富來換取這些國家對明朝的政治肯定與文化認同。

出航船隻

隨着朱棣的即位,明朝對外關係行動方面愈發積極,鄭和七下西洋引得衆國來朝,“朝貢者三十國有餘,幅員之廣,遠過漢唐。”朝貢制度也因此愈發的成熟。

朱棣畫像

二、朝貢制度愈發成熟精細

在中央朝貢相關事務處理由禮部負責。並且專門設置了了主客司對各國使團進行接待。除了接待各國使團,發放給各國財物。還要對使團們的上貢道路進行規劃考察並且將每年上貢物品分門別類。除了朝貢機構職能愈發的精確完善,在劃分國家之間親疏方面也愈發明顯。使團住宿在會同館的住宿、飲食檔次都由使節的等級決定。這種區別甚至包括就餐時的座位順序。這種級別是由使團國家與明關係決定,而這種遠近是和諸夷對明文化認同接受程度和這些國家對明朝實質性的威脅程度有關。比如朝鮮,明朝政府規定朝鮮使團三年或兩年可以來一次。而實際上朝鮮使團仍然屢次違反這個規定,可是明朝對此確並不反感,最多口頭上進行勸說,言語還頗爲溫和:“今高麗去中國稍近,人知經史文物禮樂,略似中國,非他邦之比,宜令遵三年一聘之禮或比年一來,所貢方物,止以所產之布十匹足矣,毋令過多。”

明朝時期地圖

而日本則因爲其國人多過海做倭寇劫掠在朝貢方面被明朝嚴格限制。永樂時期規定其十年才能來中國一次,隨着倭寇在明中後期愈演愈烈。甚至日本使團的規模都被限制到原來的三分之一規模以下。

三、朝貢制度在明朝中後期的衰弱

朝貢制度的衰弱比預想的來的更快。其中朝貢帶來的巨大經濟壓力是重要的原因。這些外國上貢的貢品諸如香料寶石等都是奢侈品,都在皇室大臣們手中流通,無法對明朝經濟發展產生積極的作用。更重要的是明朝對進貢國的賞賜往往會大大超出貢品原本價值。永樂時期,在一次上貢後,禮部尚書呂震上蠻夷來朝賞例:“三品四品,人鈔百五十錠。錦緞一,苧絲三表裏,……未入流,鈔六十錠,苧絲一表。”但是朱棣認爲:“朝廷對四夷應示以恩惠,今後朝貢者,悉依品級給賜齎,雖加厚不爲過。”

就算這樣,有些國家還認爲明朝的慷慨理所當然,變本加厲的索要財物。景泰五年,日本國使臣允澎要求增加賞賜,皇帝說:“遠夷,當優待之。加銅錢一萬貫”可日方仍不滿足,禮部只能再給他們絹五百匹,布一千匹。

明代官吏

除了鉅額的賞賜費用,使團來華路上的費用,住宿,以及抵達後的招待費都由明王朝承擔。這樣大的支出在相對強盛的明朝前期還尚能維繫,但到了多災多難的中後期就難以繼續了。明隆慶時期海禁政策終於廢除。海外諸國可以名正言順的與明朝開展交易。更加開放沒有太大限制的自由貿易輕而易舉的取代了朝貢貿易。因此朝貢國越來越少,朝貢制度也不可避免的走向衰落。

影視劇中的朝貢

弘治六年禮部上奏:“自弘治元年以來,番舶自廣州入貢者,唯占城、暹羅各一次。”幾十年前萬國來朝的景象早已不復存在,可近海上的船隻卻越來越多,海洋的時代纔剛剛開始。

文史君說:

明代朝貢制度實際上是一種外交政策,它借鑑了元朝過分依仗武力外交的缺陷,意圖通過經濟支持的方式來換取周邊國家對明朝的政治認可與文化認同。然而隨着海洋貿易的愈發興盛,倭寇海盜屢禁不止,海禁政策如同虛設。那麼周邊國家也就沒有必要再陪着笑臉遵行朝貢制度了。用所謂的教化四夷?不過是明政府的一廂情願罷了。

參考文獻:

1.《明實錄》:上海書店出版社,2005年出版

2.張廷玉等人:《明史》中華書局,1974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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