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此次专项检查按照辽宁省药监局统一部署,以“严格监管、检查到位、确保安全”的原则,主要针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定点经营企业是否严格落实进货验收、药品流向追溯管理、安全管理和购销数据异常报告等制度开展检查。重点检查药品销售渠道、药品流向以及购买方资质审核等情况,督促企业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企业购销、发货、储运及企业从业人员的管理等环节进行严厉的督查,深挖安全管理风险隐患,全力防范特殊药品流入非法渠道,并采用追溯检查方法对下游医疗机构展开延伸检查。

(本报通讯员赵群 孙渊) 为切实做好“两会”期间药品的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严防药品安全事故发生,近日,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七处在辖区范围内开展特殊药品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按照辽宁省药监局统一部署,以“严格监管、检查到位、确保安全”的原则,主要针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定点经营企业是否严格落实进货验收、药品流向追溯管理、安全管理和购销数据异常报告等制度开展检查。重点检查药品销售渠道、药品流向以及购买方资质审核等情况,督促企业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企业购销、发货、储运及企业从业人员的管理等环节进行严厉的督查,深挖安全管理风险隐患,全力防范特殊药品流入非法渠道,并采用追溯检查方法对下游医疗机构展开延伸检查。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积极向企业讲解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督促企业掌握并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各项管理规定,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守法经营意识。

截至目前,共抽查药品品种9个,检查购销记录159笔,核查下游医疗机构3家,核查药品品种5个,核查流向20笔,未发现现金交易和流弊事件。

下一步,执法人员将继续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秩序,有效防止特殊药品流弊,增强企业责任意识,确保“两会”期间特殊药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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