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備聊這個話題前,兜媽先在網上搜了兩個案例:

2015年,廣西陸川縣的一對小夫妻被自己56歲的媽媽告上法庭,老人楊金美要求兒子兒媳支付她兩年帶娃期間爲兩個孫女所支出的33600元“帶娃費”。

老人表示,兒子兒媳對孩子極不耐煩,天天手機不離手,什麼事情都甩給自己,孩子的花銷全由自己一個人承包。最終,陸川縣法院判決老人的兒子兒媳支付老人24000元“帶娃費。”

無獨有偶,2017年,山東淄博一對老人也將自己的兒子兒媳告上了法庭,要求其支付10000元“帶娃費”,同樣獲得法院支持。

看到這裏,不少人會覺得這兩位老人的舉動多少有點過分了吧,因爲在中國傳統觀念中,老人帶娃似乎是一件天經地義的事情,有的老人甚至貼錢去兒女家裏服務,不僅一分錢不要,連雜七雜八的費用也一併承包了。

現如今,很多寶媽和寶爸都是雙職工,如果請保姆來照顧娃,不僅費用高還不放心,所以“放心又實惠”的老人成了帶娃的主力大軍。

那麼老人帶娃到底應該“無償”還是“有償”呢?如果有償,給多少錢合適呢?

面對這個困住許多夫妻的世紀大難題,兜媽截取了部分網友的觀點,讓我們看看過來人都是怎麼說的:

@小木木:肯定是要給的啊,平時又要買菜又要帶孩子,很辛苦的,而且花錢的地方也不會少,老人來帶孩子都是心疼我們,也真心愛孫輩,不然幹嘛捨棄老家快活的日子來城裏找罪受?跳跳廣場舞,打打麻將不香嗎?

@張三瘋子:我給,但他們不要,其實1000塊錢也就剛夠買菜,但我家老人很開明,覺得我們都不容易,有時候還會補貼我們。

@花落:我覺得要給,但給多少要看他們有沒有退休金,如果長輩的退休金足夠生活,甚至比我們年輕人工資還高,我覺得適當給一點,意思意思就可以了,但如果老人沒有工作,那肯定要滿足他們的日常花銷。

@醉9:我覺得可以適當給一點,但不能太多,畢竟年輕人壓力也很大,工資還了車貸房貸就沒什麼剩餘了,而且平常的日用品、柴米油鹽什麼的都是我們買,週末又經常帶公婆到外面喫,所以表表心意就可以了。

@張月亮:說起來很慚愧,我不僅沒給過,還經常要父母倒貼,但沒辦法,我和老公工資都不高,孩子幼兒園、興趣班啥的都是大頭,家裏要是沒有老人幫襯,我們真的是壓力山大啊……

@燕南飛:這麼說吧:帶孩子最起碼的生活費得給!但是要說每個月給幾千塊錢的工資對於我們普通家庭來說不可能,因爲給老人帶孩子本來就是爲了打工掙錢,如果把一個人的工資都給出去了,那還不如自己帶!

@煩惱的晴天天:老人帶孩子肯定要給錢,作爲父母只有養大自己兒女的責任與義務,沒有替兒女再養孩子的義務,不管是不是獨生子,我的老公是獨生子,公婆退休後沒事過來幫我們帶孩子,每個月我們都給錢,時不時還買點禮物,我們休假的時候,也會讓老人出去旅遊,放鬆一下,畢竟孩子是我們自己的,要常懷感恩之心。

綜合來看,大部分網友都表示老人帶娃不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如果讓老人帶娃,就應結合家裏的實際情況給老人支付一定的“辛苦費”。

兜媽認爲,不管夫妻倆收入是高是低,都應該適當地給老人一些生活費,因爲隔代帶娃不是義務,老人辛苦了一輩子,沒有理由再去替子女承擔養育第三代的責任,而且孩子的撫養人是爸爸媽媽,所以無論是從人力和財力上來說都應由我們來承擔。

當然,如果父母堅決不肯收下這份心意,我們就更要懂得感恩與珍惜,平常多帶他們出去下頓館子,買件新衣服,一家人一起旅旅遊……用生活中的點滴愛意去回報長輩們的辛勞付出。

畢竟,是他們犧牲了自己的自由和正常社交才換來了我們無後顧之憂的幸福生活呀!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