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羅門、剎帝利、吠舍、首陀羅、旃坨羅。

若是單從字面意思去解釋這五個詞彙的話,相信大家很難發現其中有什麼太大的聯繫。

但就是這五個詞,共同組成了一種古代世界最典型、最森嚴、且涵蓋宗教、政治、軍事、經濟、民生、文化等諸多方面的等級制度,也就是“種姓制度”。

相信大家在看到種姓制度這個詞的時候,腦海中所浮現的應該就是“印度”沒錯了。

但事實上,種姓制度卻並非印度特有,在孟加拉國、斯里蘭卡、尼泊爾等國都曾普遍存在,只不過印度受影響最爲嚴重而已。

但不管怎麼說,衆所周知,種姓制度的形成主要還是因爲高加索人種雅利安人的一部分遷徙進入了印度。

繼而在經過了長達幾個世紀的武力擴張以後,迫切需要一種具備“文化屬性”的等級制度來固化對印度原住民的統治。

印度最古老的詩歌集《梨俱吠陀》也就因此而出現,而在其第10卷第90曲中,就明確的提出了印度種姓制度的雛形“原人歌”。

而在印度的文化體系當中,這個“原人”所代表的其實就跟我國神話傳說中的“盤古開天闢地”類似,所有的印度神靈、以及時間、空間的概念都是依託它而生。

那麼大家再看,《梨俱吠陀》的成書時間大概可以追溯到公元前1000年左右,之後到了公元前四世紀,最早的口頭傳誦版的印度史詩《摩訶婆羅多》也已經出現。

而在這部印度史詩中,“種姓制度”實則已經成長成了一套以“血統論”爲基礎的成熟的等級制度。也就是已經有了明確的等級劃分了。

正如開頭所說的,印度種姓制度將印度的社會體系劃分成了婆羅門、剎帝利、吠舍、首陀羅、以及旃坨羅等五個等級。

而在這五個等級中,以雅利安人中的祭祀羣體所組成的婆羅門等級最高,代表的便是“原人歌”中那個“原人”的嘴。

可能會有人覺得疑惑,爲什麼是嘴,而不是眼睛或者耳朵什麼的,無他,因爲頭上這些部位已經有主了,就拿眼睛來說吧,其所代表的便是“太陽”。

間接也就代表着婆羅門其實是和“太陽”一個級別的存在,其地位可想而知。

緊接着便是下一個等級“剎帝利”,由雅利安人中的軍事貴族以及行政貴族組成,代表的是原人的雙臂,顯而易見,已經沒有在原人頭上安家的資格了。

但是卻有着足夠大的政治權力,可以以政權的形態對後面的吠舍、首陀羅、以及旃坨羅階層徵稅,所需要付出的便是世世代代守護婆羅門的安寧。

至於吠舍,則是由普通的雅利安人組成,代表的是原人的腿,在印度社會階層中的定位是沒有政治權力,但是可以經商,然後利用經商所得去供奉婆羅門以及剎帝利。

後面剩下的兩個階層當中,“首陀羅”則是由被征服的原住民所組成,人數是最多的,代表的是原人的腳,不能從政,也不能經商,只能世代爲前面三個階層服務。

“旃坨羅”就更慘了,在印度的文化體系當中,旃坨羅這個階層壓根就是被排除在原人的軀體之外的,沒有任何權力不說,甚至不會被當成一個人來看待,所以也稱“賤民”階層。

相信大家不難發現,在這樣的等級制度當中,能夠擁有真正意義上的權力的階層其實只有前面三個,而後面兩個階層的雖然人數衆多,遠遠超出於前面三者,卻幾乎沒有實際權力可言。

那麼按常理來講,這樣的等級制度顯然是無法長久存在的。

畢竟人類之所以能發展到現在這個程度,主要靠的就是“智慧”,也就是思想,那麼在長期的被壓迫以後,這種嚴重違揹人權思想的畸形制度勢必就會因爲多數人不願被壓迫而產生反抗意識。

說白了也就是階級矛盾的激化。

就以首陀羅階層爲例,在世代只能從事伺候前三個階層的生活起居、房屋建造等基礎服務行業的背景下,所能得到的卻僅僅只是爲數不多的生存資源。

從而也就使得印度社會體系中的貧富差距被嚴重拉大,多數的財富都掌控在了少數人的手中,也就是婆羅門、剎帝利、以及吠舍三個社會階層。

那麼大家說,這樣一種違揹人權思想、拉大貧富差距、繼而激化階層矛盾的種姓制度有沒有存在的必要?

顯然沒有。

可是印度的“種姓制度”,卻一直這麼延續了數千年,直到1947年纔在法律層面上宣告廢除。

在此期間,印度也不是沒有經歷過宗教改革、亦或者外來文明入侵什麼的,就好比佛教的“四姓平等”、以及英國對印度的殖民等等。

那爲何這個“種姓制度”卻依舊巋然不動呢?彷彿壓根就沒受到什麼影響。

印度種姓制度延續數千年的實質

先說說佛教的“四姓平等”吧,所謂四姓平等,其實指的就是婆羅門、剎帝利、吠舍、以及首陀羅其實是平等的。

從本質上來說,出現於公元前565年左右的佛教其實是抵制“種姓制度”的,出現的時間點甚至還比印度史詩《摩訶婆羅多》要早一百多年。

後來到了公元前273年,阿育王成了孔雀王朝的第三代國王以後,更是成了一個忠實的佛教徒,也被佛教封爲了佛教護法明王。

那麼從這個層面上來講,種姓制度其實應該是越來越式微纔對,可實際卻是被強化了。

因爲阿育王在執政晚期時對宗教很重視,且並不僅僅只是佛教,而是追求政治寬容和非暴力主義,也就是多種宗教可以同時並存。

那麼佛教的“四姓平等”勢必就會跟“種姓制度”形成一個明顯的對沖,而阿育王又想讓多種宗教達成一個協調,也就是要去除這些衝突,那麼怎麼辦呢?

“輪迴轉世說”也就因此而誕生,成了印度佛教、吠陀教、印度教等諸多宗教共同的教義之一。

如果將其套用到印度種姓制度之上,大概意思就是這輩子是低種姓不要緊,因爲低種姓上輩子都造孽了,所以得通過一生的經歷、爲人處世來修行,也就是贖罪,那麼下輩子就可以繼續轉世成高種姓了。

從而使得“四姓平等”與“種姓制度”在發展的步調上達成了一致,畢竟不管咋說,即便高種姓,也有可能因爲罪惡而導致下輩子成爲低種姓。

可是如此一來,雖然是將“種姓”之間的差異在玄學層面上達到了平等,但也進一步拉大了高種姓與低種姓之間的差異。

所以爲了防止有人在這一輩子想方設法的突破“高低種姓”的界限,婆羅門階層又制定了一部《摩奴法典》,提出了一個名爲“闍提製”的制度,即一種可以把各階層從事的職業以法律形式固化的制度。

使得印度的各個種姓相繼開始自我封閉,尤其是在高種姓階層中最爲明顯。這個制度的出現,也就直接導致原本還可以通過互相流通來晉升“種姓”屬性的途徑變得更爲單一。

大家想啊,印度女子的社會地位普遍低於男性吧?基本都是以男性爲主導。

而種姓制度卻是世襲制度,那麼在家族中的男性只能繼承父親種姓的情況下,該如何才能完成種姓的晉升?

無他,只有女性的婚姻,也就是通過家族中女性的婚姻對象來間接提升家族整體的種姓屬性。

可在《摩奴法典》的影響下,印度高種姓女子是不能下嫁給低種姓男子的,所以也就只能通過低種姓女子來嫁給高種姓男子來達成種姓屬性的晉升。

但這會那麼容易嗎?並不容易,女方家庭需要支付高昂的嫁妝不說,還有可能面對男方家族其他成員的抵制甚至是謀殺。

因爲如此一來,雖然看似是女方家庭付出了最多,但實則女方家庭卻會成爲最後的受益者,而男方家庭則會因爲接納低種姓而影響到自身種姓在同階層社交圈子中的社會地位。

印度那一系列的“索奩焚妻 ”事件,也就是“家庭謀殺”的案例便是因此而來。

很多人或許還會認爲可以通過立功什麼的來實現,那麼請問,沒有任何政治權力,甚至沒有經商權力的首陀羅拿什麼來立功?

最爲關鍵的是,阿育王所提出的這個多宗教並存的政策也成了以後印度君主的慣例。

那麼後續那一系列以這個政策爲基礎的“輪迴轉世說”或者《摩奴法典》什麼的,也因此而得以長期留存,時時刻刻的影響着每一個印度人。

那麼再來看看十七世紀英國東印度公司對印度的殖民,雖然看樣子是外來文明入侵的一種,也就極有可能產生文化入侵的現象,從而改變印度的文化體系。

但事實卻並非如此,因爲東印度公司對印度所採用的殖民方式就是以印度種姓制度爲基礎的,利用印度那尖銳的階層矛盾實現了讓印度人打印度人的殖民計劃。

而東印度公司所需要做的,也只是拉攏下印度地方高層,也就是種姓制度中行政權力最大的剎帝利以及具有經商權力的吠舍階層。

否則當時的印度再落後,也不是東印度公司那點僱傭兵所能短時間輕鬆戰勝並在馬德拉斯、加爾各答和孟買等多個區域建立據點的。

結束語

簡而言之,印度種姓制度之所以能在違揹人權思想、激化階級矛盾的基礎上依舊延續數千年才廢止,其主要原因就是因爲印度種姓制度其實早已不僅僅只是一種雅利安人所利用的“統治手段”。

而是伴隨着印度的發展和變遷,印度種姓制度也隨之而進化成了一種特殊的“社會體系”。使得印度的宗教、政治、軍事、經濟、民生、文化等諸多領域都隨處可見種姓制度的影子。

或者說的再直白點,種姓制度已經足以稱得上是完全融入了印度的整個文化體系,成了印度的一部分。

這也是自1947年以後,印度種姓制度雖然在法律層面上已經被廢止,可印度人在日常生活中依舊會受到種姓制度影響的主要原因之所在。

或許只有等種姓制度所帶來的負面影響完全消除以後,印度人在“灑紅節”上綻放出的笑顏纔是最純粹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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