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操場埋屍案鄧世平工傷認定獲補助金88萬 家屬主動放棄民事賠償)

6月7日,湖南“操場埋屍案”受害人鄧世平家屬委託的代理律師周兆成向華商報記者證實,新晃侗族自治縣人社局對鄧世平家屬提出的工傷認定申請予以認定,近日已將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和喪葬補助金共計88萬元撥付到位。

此外,鄧世平的兒子鄧藍冰通過周兆成向華商報記者表示,的確是全家人經過慎重考慮,決定以放棄民事賠償的方式,全力支持掃黑除惡行動。

補助金88萬已撥付到位

該案寫入最高檢報告

據介紹,今年1月3日,受家屬委託,周兆成正式將《新晃侗族自治縣工傷認定申請表》《律師代理意見》以及相關證據材料遞交給新晃縣第一中學。1月7日,新晃縣第一中學代爲向新晃侗族自治縣人社局提起鄧世平老師工傷(工亡)申請。1月20日,新晃縣人社局予以受理。2月4日,新晃縣人社局作出晃人社工認字(2020)1號《認定工傷決定書》;隨後新晃縣人社局已積極協調銀行將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和喪葬補助金共計88萬撥付到位。

今年1月20日,湖南懷化市中院對“操場埋屍案”故意殺人罪犯杜少平依法執行死刑。4月3日,懷化市中院採用遠程視頻宣判的方式對該案相關公職人員瀆職犯罪案進行二審宣判,裁定駁回黃炳松、楊學文等9名上訴人的上訴,全案維持原判。

周兆成告訴華商報記者,被害人鄧世平老師的沉冤已經昭雪,殺人兇手杜少平以及背後的19名公職人員保護傘均已受到了法律的嚴懲。人們之所以關注這個案件,是因爲這個案件集中了人們對社會正義的普遍訴求。“‘操場埋屍案’寫入今年全國兩會最高檢工作報告,是最高檢在整體上給各級各地司法實踐和社會普法提供的‘法制樣本’,其指導作用是不可替代的,會大幅提高司法效率。”

“無論獲得多少民事賠償,

都無法挽回父親生命”

操場埋忠骨,青天慰亡靈。周兆成表示,作爲被害人鄧世平老師家屬的代理律師,2019年底,曾打算就被告人杜少平、羅光忠16年前殘害鄧世平老師的犯罪行爲單獨提起民事訴訟,要給被害人家屬民事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從而維護被害人家屬的合法權益。“但是,鄧世平老師之子鄧藍冰特意告訴我,他們全家經過慎重考慮,決定全面放棄民事賠償,不僅放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而且也要放棄單獨提起民事訴訟。”

周兆成表示,作爲代理律師,也意識到如果單獨提起民事訴訟,法院爲了覈定損失,審理和執行時間會延長,而如果將刑事訴求作爲唯一訴求,的確有利於法院儘快審結案件。“我們不要賠償,只希望嚴懲兇手!要讓16年前犯下滔天罪行的黑惡勢力以及背後的保護傘付出代價!因此,我尊重被害人鄧世平老師近親屬的意願,最終放棄民事訴訟。”

6月8日,鄧世平的女兒鄧女士接受華商報記者採訪時說:“做出這樣的決定,是我們全家經過反覆考慮的結果,也認真聽取了親戚朋友的意見,當然並不是所有人都贊同我們這樣做。家中有老人勸我們放棄,因爲太累了,既然已經找到了父親,要我們做子女的就不要再折騰了……”

她明確表示,這是他們姐弟倆的共同決定。“我們全家唯一的訴求就是嚴懲殺人兇手!無論獲得多少民事賠償,都無法挽回父親早已逝去的生命。”

她還透露了補助金的用途,“我和藍冰多年來在外地不斷打工,不斷創業,創業失敗了,欠下了債務,這筆錢除用於父親的喪葬後事之外,部分用來還債。”

律師:殺人案民事賠償少,工傷補助會遠超民事賠償金額

上海錦天城律師事務所律師鄧學平接受華商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受害人鄧世平家屬的決定“並不意外”。

鄧學平介紹,民事賠償不同於刑事指控,民事賠償需要被害人家屬自行舉證、自行起訴。法院判決以後,還需要被害人家屬申請法院執行,其中必有維權成本。“故意殺人類刑事犯罪,民事賠償金額很少,一般也就幾萬元,這個金額形同雞肋。近年來,很多被害人家屬都選擇放棄。”

鄧學平指出,有些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家屬願意主動給予遠超法律標準的高額賠償,“這是爲了獲得被害人家屬諒解,從而尋求輕判,這在法律上叫刑事和解。”家屬放棄民事賠償,在經濟上的影響可以忽略不計。同時,放棄民事賠償往往意味着家屬要求在刑事上予以嚴懲。“認定工傷是一個有溫度的、很正確的決定。當地社保部門會對受害人鄧世平給予一系列支付,金額可能達到近百萬元,遠超民事賠償的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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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崇緯 本文來源:華商報 責任編輯:羅崇緯_NB12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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