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又贏了,這次獲賠十幾萬元。

  6月10日,市界發現,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發佈一則《廣東太平洋互聯網信息服務有限公司與范冰冰網絡侵權責任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

  判決書顯示,由於范冰冰系知名演員,曾出演多部影視作品,其肖像具有較高辨識度和較高的商業價值。公衆號“太平洋時尚網”曾多次利用范冰冰知名度發送夾帶私貨文章,而廣東太平洋互聯網信息服務有限公司則爲該賬號運營主體。

  因此,一審法院判決,廣東太平洋互聯網信息服務有限公司於本判決生效後十日內,在其微信公衆平臺連續三日登載聲明,向范冰冰賠禮道歉,致歉內容須經一審法院審覈。如逾期不執行,將依據范冰冰選擇一家全國範圍內公開發行的報紙刊登,費用由太平洋互聯網負擔。

  此外,廣東太平洋互聯網信息服務有限公司還需賠償范冰冰經濟損失114 000元及維權成本1000元。隨後,太平洋互聯網進行上訴,但遭到二審法院駁回,案件受理費875元,由該公司負擔,且爲終審判決。

  天眼查顯示,廣東太平洋互聯網信息服務有限公司成立於2002年,註冊資本1000萬元,爲廣州英鑫計算機科技交流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主要從事計算機網絡系統工程服務、商品信息諮詢服務、計算機批發、電子產品批發等業務。

  市界發現,該公司的司法風險高達747條,其中開庭公告112條,法律訴訟則高達300條,其中多爲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名譽權糾紛等。申立爲公司執行董事與法定代表人,疑似實際控制人則爲間接持股70%的楊天穎。

  實際上,范冰冰最近可沒少打官司。市界僅在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搜索關鍵詞范冰冰,便跳出200多條文書,且顯示最早的日期爲2018年9月,其中還涉及周冬雨、李晨、王鷗、張雨綺等明星。

  就在6月9日晚間,范冰冰還在社交平臺更新一組圖片,並配上“冷冷子”三字。照片中的范冰冰擺出各種造型,顯得十分俏皮,並贏得網友誇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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