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幸咖啡繼續在違法的道路上狂奔。瑞幸咖啡昨日復牌暴跌,據最新消息,瑞幸咖啡開始關閉門店,啓動裁員。對於裁員的消息,瑞幸公關人員稱沒有那麼嚴重,並表示:“隨着公司業務戰略的調整,個別部門涉及人員的轉崗與優化,一些員工離職屬於正常的人員流動,主要是在執行2019年績效考覈的末位淘汰機制。”

末位淘汰符合勞動法嗎?

如果果真如此,那麼瑞幸就是繼續違反勞動法,即使瑞幸咖啡在規章制度中約定了末位淘汰也與《勞動合同法》衝突。勞動者在工作中,哪怕無法勝任工作,依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可以對該勞動者進行培訓或調換崗位,培訓或調換崗位後仍然無法勝任工作的,用人單位可以提前1個月通知該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並且支付經濟補償金。

因此,並不能以末位淘汰,把勞動者一腳踢開,如果這樣,屬於違法解除,可以要求雙倍的經濟補償。

當然在現實中,你很難爭取到雙倍經濟補償,如果有意要開你,可能就會先和你協商,如果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那麼賠償一年一個月經濟補償就可以了,以後再打官司也沒用了。

如果不接受,給你換崗,穿小鞋,逼你自動離職,或者抓住裁員的機會,還是給你一年一個月,讓你走人。

但是如果裁員不合法,依然可以索取雙倍經濟補償。因爲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如果沒有這個程序,就是違法裁員了。另外如果簽訂了無固定期勞動合同,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也是優先留用的。

就目前的瑞幸的經營狀況,未必能夠可持續,涉及到裁員的職工,還是儘快做好尋找下家的準備,能拿到一年一個月的經濟補償也算馬馬虎虎。畢竟瑞幸成立時間很短,所以涉及補償的年份不長,即使翻倍也沒多少,但是一場官司下來,要一兩年,也未必一定能贏。

綠地高管陳軍可以被開除嗎?

綠地高管陳軍勾引人妻,被實名舉報,媒體消息,綠地集團回應:陳軍在擔任綠地京津冀事業部營銷部負責人期間,確存在舉報所指不正當男女關係問題。鑑於上述情況及其造成的負面影響,綠地京津冀事業部決定撤銷陳軍營銷部負責人職務,並與其解除勞動合同關係。對於舉報中所提及的經濟問題,目前仍在覈查中,一經查實,將立刻移交司法機關。

那麼在經濟問題,尚未被確認的情況下,僅僅因爲不正當男女關係,就可以開除陳軍了嗎?應該說未必合法。

因爲職工與內部員工有不正當男女關係,屬於違背公序良俗的道德問題,最多是違反《婚姻法》第四條規定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並不屬於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情形,不是勞動法規調整的範圍,用人單位不可以以此解除職工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失性辭退):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顯然首先要規章制度訂的詳細,而且合法,才能引用,其次,這個規章制度還要經過職代會討論,公示和告知員工纔有效。這恐怕也是天貓總裁蔣凡有底氣讓公司查,而確保不被開除的原因,因爲婚外情也是他的私事。

但是,如果陳軍、蔣凡之類的符合第三條,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的,那肯定是要被開除了。

如今綠地因爲陳軍的事情的很被動,爆料的人證據也很充足,所以這次回應很謹慎地用瞭解除勞動合同,而不是開除,但是可以給外人以開除的印象,挽回一點聲譽。私下裏恐怕也已經說服他,讓他自己走人了,或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了,也給了相應的補償。

因此,即使公司面臨危機,也要合法地化解,不要忙中添亂。作爲員工,也要了解勞動法,多維護自己的利益。也可以閱讀一些法律知識,充實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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