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是一项创造性脑力劳动。我对此不十分理解和赞同。在我看来,教育教学,尤其是中小学的教育,不就是把课本上的知识教给学生,让学生通过学习练习掌握么。

哪有创新的地方?哪有创新可言,哪里用得上“创新”高大上的字眼?

不过,经过几年教育教学,我发现只教课本知识远远不够,只讲课本知识学生不喜欢听。只教课本知识很难成为一个出类拔萃的教师。

因为教的是初中《道德与法治》,有一个教同一科的同事喜欢看时事,一有时间就坐在电脑前看新闻,我就纳闷,怎么那么喜欢看新闻,他说,需要关心一下新闻,给学生讲课的时候有材料。

直到近几日,我也开始翻看新闻类的APP,由于山东聊城高考顶替事件比较热,我又看到“济宁商校”顶替事件(被称为顶替诉讼第一案),经过仔细看两次庭审材料,正好可以对比着让学生学习体会“受教育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宪法规定的,宪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学以致用,学习就是为了应用,通过真实事例,学生更好地体会到“受教育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宪法是根本大法。

以后,我会更加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注意多思考总结。让学生学起来更感兴趣,通过应用,更好地理解掌握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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