衆所周知,現在房子已經成爲了人們日常生活中津津樂道的話題之一,房子一直以來都是人們最爲關注的事情。比如說:什麼時候房子下降了;哪裏的房子又有什麼優惠了;哪個位置的房子升值空間比較大了等等,所以人們對於房子的要求不僅僅包括房子本身的戶型面積,還和地理位置、環境設施、周邊配套、物業管理等因素有關。

我們買房就是買預期,即房子不僅要能夠保值增值,還要可以變現,這樣自己的血汗錢纔不至於白花!畢竟現在房價這麼高,一套房子有可能就是一家人全部的積蓄,人們肯定對於買房要慎重。

但是,在現實生活中,好多購房者在急需用錢時,本來想盡快賣掉房子來籌錢,結果房子卻賣不掉了,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對此,小編要說的是,2020年開始,以下這4種房子或將“買賣困難”,房貸也難以獲批!

第一:有產權糾紛的房子

產權糾紛的類型有很多,比如說:夫妻離婚,房子產權歸屬問題不明確;被抵押出去的房子,雖然業主有房產證,但房子的使用權已經不屬於他了;還有老人遺留下來的房子,但是產權不明晰。這幾種糾紛的房子都很難轉手,所以慎買。

第二:小產權房子

現在很多城市中都有小產權的開發商,這種房子最大的特點就是便宜。如果說周邊很多大產權商品房的均價在一萬每平米,那麼小產權的房子的均價就有可能在三千左右。這種價格之間的對比下,很多人自然而然就選擇了小產權的房子。

殊不知,小產權的房子存在着很嚴重性的問題,一方面有可能就是質量不達標,很多小產權開放商爲了減少成本就在建築材料上下功夫,所以這種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另一方面,有可能隨時被拆除,而且不受法律的保護,所以很多人最後都落得“竹籃打水一場空”的下場。

第三:商住兩用的房子

因爲根據土地的使用性質不同,其價格也是不一樣的。其中以住宅用地的地價最高,工業用地的地價最低。爲了以低成本獲取高收益,開發商就嘗試着投機取巧,開發了商住兩用房。所以這來房子的土地性質是不會改變的。

最重要的是這種房子的水電費是商用的,比較高;另一方面產權一般只有40年左右,而且商住兩用的房子是解決不了落戶的問題,有很大一部分商住房是不允許落戶的,所以以後孩子上學的問題比較難辦,並且小區裏面無論是居住的還是開辦公室的,人員流動比較大,環境也比較喧鬧。

第四:無證辦理的安置房

爲了促進城市的繁榮發展,提高城市的環境市容,所以才把原來的老房子都拆了,蓋成商品房,而原來的業主給他們就分配了相應的“安置房”。

這種安置房一般質量建材沒辦法給商品房相比較,再者安置房的綠化環境也比較簡單,設施也不完善,這種房子很適合老年人居住。但是很多安置房都沒有房產證,所以過戶存在一定的問題。對此你有什麼想說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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