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走走走,走到這裏左腳一滑,右腳一彎,啪!腰 後腦摔在了地上……”杭州星都賓館大廳,一男顧客在現場聲色並茂還原了當時在大廳滑倒摔跤的畫面。倪先生稱,19日兒子過生日,他請幾個親戚來這家賓館喫自助餐過生日,結果剛進門就摔了一跤,鞋子飛出手機壞了,店家卻怪鞋底太硬?這是怎麼回事呢?

走進自助餐大廳摔一跤 倪先生鞋子飛出手機壞了

6月19日是倪先生兒子的生日,晚上5點多他請了幾個親戚到星都賓館喫自助餐慶生,結果剛走進大廳沒幾步就摔了一跤,腳上的鞋子飛出手機屏幕也碎了,當時賓館運營副總和前臺很快趕了過來,後來倪先生一家就沒有上樓喫飯。事後他希望賓館承擔責任,懷疑摔倒是因爲地面上有水滴造成的。

賓館摔倒後提出賠償方案,理由是地面有水滴

倪先生說現在腿和腰還有點疼,當時他的腰和後腦磕在了地上,後來去拍了腦部CT醫生表示沒問題,建議他休息三五天。倪先生回憶當時的大理石地面有水滴,可能是別人的雨傘路過時滴上去的,在賓館摔跤理應由對方承擔,倪先生向賓館提出賠償方案:手機賠兩千、鞋子賠一千、去醫院墊付的醫藥費以及休息三五天的誤工費。

賓館回應顧客摔倒經過

星都賓館的章總監表示,由於近日來杭州連續下雨,他們已事先安排工作人員對旋轉門以及大廳進行了及時處理。平時有顧客帶傘進門,門口的禮賓員都會先用袋子套傘套,另外還有阿姨24小時負責拖地,一有水滴就會及時擦掉,並不會造成地面溼滑。

章總監認爲倪先生在賓館大廳摔倒與地面水滴無關,當時公司的運營副總、前臺也只用了幾秒鐘就趕到現場,並沒有發現地上有水滴。相反,他們認爲是倪先生的鞋子太硬造成的,因此沒有答應顧客的賠償方案。

摔倒原因是水滴還是鞋子雙方各執一詞,你們怎麼看?

在現場章總監展示了倪先生當時穿過的那雙洞洞休閒鞋,上面已掉了不少白色塑料顆粒,他用指甲輕輕一摳就能摳出鞋底的塑料顆粒,表示是倪先生的鞋子有問題。用這雙老化的塑料鞋在正常的大理石上行走,原本好好的洞洞鞋穿久了鞋底變硬,就會缺少摩擦力。

倪先生對此並不認爲,表示鞋子顆粒還沒有全部掉光,他在現場穿鞋演示了一下,鞋子乾燥時在大理石上摩擦力很明顯,可沾上水後的鞋子摩擦力相差甚遠,倪先生說,走在大理石上就像溜冰一樣。

最後雙方還是就賠償事宜沒能達成一致,賓館方建議倪先生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此事。

顧客在酒店摔倒 酒店應該承擔什麼責任

根據實際情況判斷過錯大小,承擔相應責任。

1、若是因爲酒店未能提供範圍內的安全保障義務,比如因爲地面溼滑導致顧客摔倒,摔傷,則承擔消費者人身安全責任;

2、若消費者有過錯的,可以適當減輕責任。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從事住宿、餐飲、娛樂等經營活動或者其他社會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未盡合理限度範圍內的安全保障義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損害,賠償權利人請求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4、第十七條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今日話題:你認爲摔倒的原因是地上有水滴還是鞋子有問題?倪先生索要1千元的鞋子賠償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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