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歲的陳某在杭州一家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務工,已婚。2019年12月初,陳某通過交友軟件認識了24歲的女網友小筱(化名)。

在交談中,陳某與小筱兩人以“寶寶”互稱,言語曖昧,但兩人都認爲還沒有到確認戀愛關係的程度。

兩人的聊天記錄

小筱完全不知道陳某已婚且妻子已有了4個月的身孕。

爲了滿足自己的慾望,陳某多次明示或暗示小筱想發生性關係,但是每次都被拒絕。這時,陳某想起了自己2019年初瀏覽境外網站時購買的“聽話水”。

“聽話水”

第一次約會竟是他的試驗

2019年12月24日晚上,陳某和小筱的相約第一次見面。

晚上7點,陳某開車載着小筱來到商場餐廳喫飯,趁小筱上廁所時,陳某將半瓶“聽話水”倒入了小筱的飲料。小筱喝下飲料半小時後,“聽話水”發揮功效,小筱開始犯困、四肢無力,逐漸失去了意識。

此時的陳某不確定“聽話水”的功效,也害怕受到法律的制裁,便“好心”將小筱抱出了商場,扶上了車。

後陳某操縱毫無意識的小筱用指紋解鎖了手機,找到她的房東聯繫方式,由此獲得小筱的詳細地址,後將小筱送回家安頓休息。

爲了進一步確認“聽話水”的功效,隔天一早,陳某就來到小筱的住處。她不僅關切地詢問小筱是否記得昨晚發生的事情,還要求帶小筱前往醫院檢查身體,確認藥物是否能被檢測。

小筱對“貼心”的陳某全無懷疑,只覺得昨晚在餐廳突然失去意識,也許是近期工作勞累所致。而在醫院簡單的檢查中也未查出任何藥物因素,這讓陳某再次下藥實施犯罪的“信心”倍增。

第二次約會只爲下藥性侵

2020年1月11日晚,陳某揣着剩下半瓶“聽話水”又來到了小筱家中。小筱剛一離開水杯,陳某就將藥水倒進了小筱要喝的熱水裏。像上次一樣,喝下“聽話水”的小筱很快出現了反應。

陳某抽菸等待了一會,多次呼喊“寶寶”,確認小筱失去意識、無力回應後,陳某對小筱實施了性侵行爲,還用手機拍下了視頻。

小筱第二天醒來時,隱約覺得自己受到了侵犯。晚上,陳某又來到小筱家中確認情況,小筱回憶起上次餐廳同樣失去意識的情形,心生了懷疑,但沒有表現出任何異常。

陳某一離開,小筱便和朋友講述了自己被侵犯的事情和兩次失去意識的經歷。在朋友的鼓勵下,小筱到派出所報了案。

經檢測,小筱的尿液和藥瓶殘留的“聽話水”中均含有東莨菪鹼。東莨菪鹼是一種生物鹼,可用於阻斷副交感神經,也可用作中樞神經系統抑制劑,作用較強且較短暫。小筱這是被下藥侵犯了。

日前,杭州西湖區法院遠程審理陳某強姦罪一案。

庭審現場

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陳某利用藥物麻醉她人,在違背婦女意志的情況下與她人發生性關係,其行爲已構成強姦罪,陳某自偵查階段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自願認罪認罰,酌情予以從寬處罰。現法院判處陳某有期徒刑3年3個月。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官提醒

請大家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牢記以下3點:

1.不輕易和陌生人約會,見網友更加要慎重。

2.不輕易食用別人給的或離開視線的飲料和食物。

3.遇到危險及時報警。如不慎攝入麻醉藥物,要及時採取自救措施,可以通過大量喝水或催吐等方式使症狀得到緩解,並立刻通知家人和可信賴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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