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嚴格規範全市中小學校招生工作行爲告知書

清風信陽

信陽市監察委員會

信陽市教體局

關於嚴格規範全市中小學校招生工作行爲

告 知 書

全市各級監察機關、教育部門、中小學校:

爲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堅持以人民爲中心發展教育”的指示精神,維護教育公平公正,回應羣衆對招生擇校擇班等問題關切,規範全市中小學校招生工作行爲,特告知如下:

1.各級教育部門是責任主體,必須認真學習、嚴格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教育方面的重要論述,以教育公平促進社會公平正義。

2.堅持把教育公平作爲基本原則,堅決維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保障各年齡段孩子入學權利,讓每個孩子都有人生出彩的機會。

3.嚴格執行政策,嚴格落實中小學招生“十項禁令”、招生信息“十公開”等規定,確保招生工作規範有序。

4.堅持公開透明,及時發佈招生條件,及時公開各學校生源類別、登記要求、資料證明等,接受社會監督。

5.保障學區範圍內家庭經濟困難和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學區戶籍適齡殘疾兒童、少年隨班就讀。

6.規範教育收費,嚴禁收取與入學掛鉤的一切費用,嚴禁任何和招生掛鉤的收費行爲。

7.嚴明紀律要求,嚴禁在招生工作中喫拿卡要、優親厚友、利益輸送、暗箱操作、徇私舞弊等違紀違法行爲;嚴禁各種形式的“謝師宴”、“拜師宴”等影響社會風氣的不良行爲。

8.加強對招生工作的正面宣傳引導,營造風清氣正、清正廉潔的氛圍。

9.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履行監管主體責任,堅決整治招生擇校擇班中不正之風和違規違紀問題,嚴厲打擊各類“招生掮客”“教育黃牛”。各級中小學校長是招生工作第一責任人,要做到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

10.各級監察機關履行監督專門職責,對責任落實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嚴肅追責問責,對招生工作中徇私舞弊、利益輸送等違紀違法行爲從嚴從重處理。

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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