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香榭華庭小區多位市民向我們反映,有人在沒有經過大部分業主同意的情況下,要使用他們的公共用地。通過業主向記者提供的視頻可以看到,香榭華庭小區多位業主與轄區社區的執法人員發生衝突,現場業主情緒激動,並一度攔着車輛不讓行走。

香榭華庭小區業主:7月20日,不是因爲他們,把東西進我們這裏面來了,我們都說兩句話嘛,他們車要開走,人都在這站着,他強行的要拉我。

△業主告訴記者,這是在衝突中受到的拉傷

根據業主描述,記者瞭解到,香榭華庭小區所屬轄區的化工社區在7月20日拉着建材、工料要進入小區建設相關設施。這讓毫無準備的多位業主產生強烈的牴觸心理。

香榭華庭小區業主:說是爲了雙創,服務社區要來搞平臺建設,強行把東西都拿來。

記者:他們具體要在這裏建設什麼?

香榭華庭小區業主:建設娛樂設施啊,棋牌室啊,等於說活動室一類的,說是活動室,但是沒有,我們沒有見到東西,而且業主沒有同意,沒有簽字。在這之前,要進行民意測試,要調查民意,讓大家簽字大家都沒有簽字。社區進來要佔用21#樓底下空架層、22#樓23#樓底下的廣場設施。

小區居民爲何與街道、社區

等工作人員發生衝突呢?

業主告訴了記者,

他們不讓社區入駐的原因

香榭華庭小區業主:當時的理由是服務社區只服務香榭華庭小區,如果這樣進來的話,我們業主覺得這底下是空架層,是我們業主的利益。如果你改變它的構造,在沒有行文的情況下,你沒有權利來改造,業主都覺得他們的利益受到損失,這底下空間是屬於誰?屬於業主的,全部是業主的公攤面積。

業主們告訴記者,當初他們選擇購買這裏的房子,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看中這個小區實行封閉式管理。如果把社區服務中心設在小區裏,來辦事的人員進進出出小區,門禁系統將形同虛設,原來的封閉式小區也變成了開放式小區了。

隨後,宋先生等業主帶領記者來到了化工社區要用作辦公及其他設施的21#樓下以及到22#樓與23#樓底下的廣場,可以看到,22#樓與23#樓下方廁所、洗手檯,以及部分房間已經裝修完畢,一些房間裝上了防盜門,隨時可以使用。

化工社區想要進駐香榭華庭小區內部爲小區業主進行服務並建設多項設施,而小區業主認爲他們佔用了小區廣大業主的集體利益。同時,小區的部分業主認爲,社區進駐之後封閉式小區就變成了開放式小區,對小區業主的人身、財產安全帶來影響。這就是小區居民與化工社區之間的矛盾點。

那麼,香榭華庭小區的物業作爲服務小區業主的“中間人”對此事又抱一個什麼樣的態度呢?7月20日當天,在業主不同意的情況下,爲什麼讓街道和社區工作人員進入小區?爲此,記者聯繫到了香榭華庭物業服務中心的相關負責人。

香榭華庭物業服務中心 負責人:畢竟物業是一個服務企業,我們也是把業主不同的意見如實的反饋給了咱政府部門,包括前一段時間車站辦事處給我們召開了一個會議,政府領導也出面,我們在會議上也強調了一些《物權法》和即將實施的民法典裏面關於物權的一些法律條文這些東西,也陳述給政府,並且把咱業主的意願表達給政府。我們現在能做的就是,儘可能的把我們業主真實反映,真實想法如實的給政府反映。上週一,小區居委會進駐這件事,結果因爲業主反對的原因,材料沒有進來,昨天(7月20日)也是因爲政府部門要求我們配合工作。

隨後,記者聯繫到了車站街道辦事處化工社區負責人以及7月20日當天參與此次事件的車站街道辦事處執法隊員向他們瞭解情況後,二人也針對那天發生的事件及化工社區進駐香榭華庭小區事件做了正面回應。

車站街道辦事處執法三分隊 分隊長:關於7月20日在香榭華庭與羣衆發生肢體衝突的情況,我作爲溮河區車站辦事處一名執法隊員,對那天的事件做一下說明。我們每個執法隊員佩戴都有執法記錄儀,對事件全程錄像,香榭華庭居民在不同的角度情況下拍攝有視頻,可能存在於斷章取義。在一個不完整不事實的情況下,拍攝的那種視頻。我們執法隊歡迎羣衆或者香榭華庭居民向派出所調取當日全程的事件錄像。

化工社區黨委書記王燕告訴記者,關於社區便民服務中心及小區公共活動中建設的主要依據有《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和改進城市社區居民委員會建設工作的意見)》及《中共河南省委辦公廳、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和改進城市社區居委會會員會建設工作的實施意見》和《中心城區社區公共服務用房清理移交工作方案》等國家、河南省以及信陽市發佈的相關規定,這些都是有據可查的。

溮河區車站街道辦事處 化工社區:我們進去之後,只是成立化工社區香榭華庭便民服務中心,只進去兩三個工作人員爲本小區業主服務,原有的封閉管理我們不會打破。包括我們進去了之後,監督物業,對環境衛生和業主之間的有些問題我們可以協調化解。

根據相關文件規定,100戶居民開發商必須得提供30平米的辦公用房,他這是1364戶,最低是300平方的辦公用房。

我們進駐了以後會給我們小區提供很多便民服務,比如養老、醫保、計生等等,還有活動室、棋牌室、未成年人活動室、乒乓球室、舞蹈室等,這都是免費爲業主提供服務的。可能部分業主不是太瞭解我們社區進駐的主要目的,宣傳還稍微有點欠缺,沒有全部宣傳到位。下一步我們繼續加大宣傳力度。

同時,根據開發建設單位提供的《樓層建設城市規劃圖》,香榭華庭21#樓除電梯、走道、樓梯、水電配電房等外圍架空層,不佔用該樓棟所有住戶公攤面積,22#23#樓宇之間的地下室爲開發企業所有,建設社區居民便民服務中心和公共活動中心完全符合原規劃用途和功能。

關於社區服務中心進駐小區的情況,記者採訪了河南涵信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張遠友,張律師對這一情況進行了詳細解釋:

如果是物業進駐小區,那麼他們應該按照《物業管理條例》來實施。如果是基層組織建設,像這種情況屬於居委會派駐人員,它屬於一種網格化管理的基層組織建設。基層組織建設應當由政府相關部門下發相關文件,比如說某某小區它的基層政權,也就是居委會也好,還是以前的生產隊的小組組長也好,他應該配備到某個小區應該多少人員,應該有相應的文件,而且這些配備人員進駐以後,所使用的房屋應當由居委會提供,或者與物業小區協商,由小區物業對其進行免費提供,他屬於政府組織下面的一個管理部門,這個管理部門就是誰的組織應該誰來負責,政府的部門應當政府組織人員政府提供房屋對小區進行行政管理。

這個小區超過1000人需要建立居委會,或者居委會派駐網格化管理人員,那麼,也應該有相應的規定,以後也應該有文件。

我認爲政府的任何組織形式、任何機構設施設置都應當有相應的文件來執行,這個文件得張榜公佈。

既然社區服務中心進駐使用的地方屬於開發商華誼置業名下的設施,這樣的話,業主這樣做就沒有道理了。第一,社區服務中心佔用不是他們的房子,第二沒有進行購買,第三該物權歸開發商而不歸業主。業主分攤面積在某一個部位、某些東西,規劃局都是可以查詢的到的。

即使是公共用房,作爲基層政權,現在社區要進行使用的話也屬於合理合法的。小區的封閉式管理不代表是“獨立王國”。

來源:信陽廣播電視臺全媒體記者 李想 梅楠、民生信陽

業主熱議

@星辰大海:1.不讓進去是應該的!前期沒有和業主溝通好,沒有和全體業主籤協議,強行進入小區這是違規的。2.作爲一個相關部門下的相關組織,做什麼事都應該要有正式紅頭文件下發的且已經在網站或者媒介上進行公佈過的,然而並沒有什麼文件,這麼嚴謹的法律條文,用口頭傳達這是違規的!3.既然前面說有那麼多的法律法規條文支持,請一一列舉出來,哪一條哪一款,不要只說國家規定的建立社區服務中心的條文(超過100戶要建立30平),社區服務中心怎麼建立,在哪建立,由誰提供房屋,在條文中指出來,讓大家看看也就不會產生誤會了。4.開發商說那塊地是他的,業主說那塊地是業主共有的。到底聽誰的?口說無憑,拿出證據。5.社區服務中心建立在小區內部,既然是一個公共性服務機構,建立一個小區內部,方不方便公衆辦事,一個社區有那麼多小區,只服務這一個小區合理嗎?6.社區服務中心設立在那裏,有沒有經過環評?有國有土地使用證嗎?有公共建設用地批覆嗎?有沒有違建?

@SunLB:未經大部分業主同意入駐小區是違規的!社區是鬧市,辦事的人多。進入別人安靜的封閉小區,影響業主正常生活和安全。業主有權維權!

@王春玲:進小區,是不是要跟全體業主說一下,商量一下,不商量直接拉建材來建房子,誰能接受,全體業主都不同意,非說小區一部分業主同意,非要強行進,社區強行拉建材進來,趁週一小區沒人又是在我們中午午休時間請來那麼多城管和派出所人來是什麼意思,強佔小區嘛,這事爲什麼不經過所有業主同意強行進來。如果說國家政策是讓社區進來,我二話不說請你們進來,我聽黨聽國家的,

@漁你同行:小區業主的權益誰來維護?這個社區進駐小區和辦事處城管執法隊有什麼關係?社區應該徵求小區業主委員會的意見 城管幹涉小區業主的正當維權,是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

@靜伴哥闖蕩:300平方辦公地點,你扣文件也扣的太死了,幾個人嗎?就要三百平方辦公,你也得結合實際情況吧?

@想飛的魚:業主沒有一個是同意的,誰同意了當面對質一下!

@王春玲:說句良心話吧,社區真是把我們小區全體業主心傷,之前小區很多業主找她們開證明辦事都不給辦,總是各種刁難不給辦,就說這個疫情吧,須要她們開證明都不給開,還是跑隔壁社區讓人家幫開的,我樓下鄰居以前跟社區的一個院的,生孩子讓開證明也是各和刁難,氣的不在她這辦的,如果社區爲我們着想,疫情我們出不去買菜時社區就沒說給我們想辦法,最後還是物業幫我們買菜送到家,主要人心,社區如果對人民好,大家就唸她的好,就不會是這樣的了,你說什麼事不好解決呢,非要讓城管派出所來這麼多人來執法,誰不氣呢,社區一開始的行爲就不對,如果還是執意強行要進來,就走法律程序,如果法律上說你們該進的,我們全體業主無話可說,全體支持你們的工作

@微雨:有幾個問題諮詢一下:第一:什麼叫和小區溝通後“免費使用”;第二:社區居委會既然屬於基層政權組織,那國家有沒有撥付專門的費用去租或者建辦公場地,如果沒有的話那之前又一直在怎麼辦公的,退一步說,如果社區居委會要進入小區辦公,有沒有提前規劃,沒有規劃,憑什麼後期改建。第三:社區居委會進駐小區是不是隻爲本小區業主服務,如果是,業主當然同意,當然也需要社區居委會出具紙質檔文件進行公司,並且後期不能改變服務性質,如果是玩兒文字遊戲,說“主要爲本小區業主服務”,那就對不起了,一定不同意。

@苗苗:我們小區活動室就是老年人打牌的地方了

@署光:在沒有出據任何手續、件,不徵求大部分業主同意,由居委會城管和警察聯合,聲勢浩大強行拉施工材料入駐小區,合理???合法???

@餘生只爲笑:站着說話不腰疼,社區進小區影響的是我們,你要是同意就讓社區建在你的小區裏邊吧!就這麼簡單,社區進我們小區堅決不同意!不同意!不同意!重要的事情說三遍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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