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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有一個女兒,當年女兒跟女婿未婚先孕,女婿當時一無所有,我出於無奈同意他們結婚,但是有一個條件,必須要到我們這邊來生活,女婿欣然答應了,因爲我家是獨生子女,丈夫又很早去世,我自己不想去西安生活,也不放心女兒遠嫁外地,何況當時女婿也沒有什麼生存能力,最後,女婿家還東拼西湊給了我女兒3.5萬元彩禮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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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女兒女婿從西安回來後,什麼都沒有,完全就是從零開始,爲了幫女兒女婿度過困難,3.5萬元錢彩禮,我一分錢沒要,全部給了他們自己,把我原單位分的一套福利房給他們住,(60個平方,我一年前花了3萬元錢裝修),當時女婿沒有工作,爲了長遠考慮,我幫女婿找了個師傅,學習刷乳膠漆、貼牆紙,而女兒在家做飯、洗衣服、收拾房子(懷孕待產),女婿學徒了兩年,學徒時工資非常少,可謂是入不敷出,爲了幫助她們,我經常請女兒女婿來我家喫飯,給他們買些瓜果蔬菜、生活用品,加上給他們的彩禮錢,勉強可以支撐日常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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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婿學徒兩年後出來單幹,第三年,女婿掙了六萬塊,第四年,掙了八萬塊,期間,女婿按揭購買套128平方的房子(我們成了一個小區的鄰居),並且賣了原單位分的小房子(用於生活開支和裝修新房子),他們在我家住了一年零四個月的過渡期後,順利搬入了他們自己的新房子,如今,我們住在同一個小區裏,既方便了相互照料,還有各自的生活空間,生活愜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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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婿從第五年開始,每年的總收入10萬左右,現在他們結婚已經七年了,又添了一個可愛的二寶(小孫女),女兒在家做飯、帶兩個孩子,女婿出去幹活掙錢還房貸(每月還房貸2666元錢),一家人生活不成問題,所以沒有一開始就能掙錢的女婿,扶他們一把,很重要。

我有話要說:

物資很重要嗎?有房有車又有錢,但他本人不上進,不善良,不孝順不體貼,不懂付出,不愛你女兒,只給一個婚姻,這樣的女婿好嗎,沒房沒車,很有愛心,積極進取,奮發圖強,很愛你女兒,今天條件不好,前途未知數,你難道不看好嗎?如果是我,我選擇後者,選人選心,看樹看根,首先是人品。

有房有車和沒房沒車,只能說物質上,不在同一起跑線上,自身的創造能力,是在同一起跑線上,如何追平物質平等,那就看個人能力,和拼搏努力,別人給的物質,沒什麼好自豪的,只有自己的勞動成果,纔是自己的,我告訴我的兒子,你有能力養得起一個家,就去找一個,父母不是物質之源,父母應該多留給孩子上前進的精神,而不是物質,幸福之花總是需要親情之水來澆灌,讓更多孩子的婚姻,不會因高額彩禮而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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