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聊車君

汽車的用途很多,很多都是居傢俬用,也有開出租車的,還有跑貨物運營的。汽車的升級給我們生活帶來了很大改變,可買車卻一直是個問題。汽車的質量按理說是越來越好,可人們的需求也在日益提高,所以廠家不得不做出改變,那麼很多東西都是在升級,自然也就有試驗品,所以買到問題車也不要太意外,運氣問題!還有可能就是人爲因素,在運輸、進店過程中造成了損傷,進行修復,也就所謂的欺詐銷售!

而這位車主遇到的事情也是如此,花了100多萬訂購的30臺五菱神車,約定的7月份交車,結果拖到了9月份。違約也就算了,關鍵還只交付了12臺,其中還有5臺是臨時牌照,事後被查出是假牌,已經被扣留!對於違約也承諾了賠償,但現在卻找不到那名經理人了!相當於100萬隻買到了7臺能用的車,直接吞了自己40萬車款!面對這樣的情況,車主總不能坐以待斃,只能找上門要錢!

面對車主的合同,4S店的負責人卻顯得很喫驚,因爲他也是第一次見到合同,是真是假不好說!在一番查看之後,對方說明了幾點:首先,這個合同是經理的私人行爲,並且蓋的章不是我們公司章,應該是僞造的,並且對於經理的私人承諾,我們也不認。那麼車款去哪了?店方只表示收到了一部分,爲了覈實情況,邀請市監局進入調查,確實有一部分沒到賬,以至於交車也只能是12臺!

剩下的車款全都進入涉事的那名經理賬戶中!店方表示他們可以根據已經到賬款項,看能買多少輛車,履行第一份購車合同。車主沒有答應,既然車子不能全部給我,那麼我也就不要剩下的車了,把我的40萬給我就行了!可4S店怎麼會同意?我錢都沒收到,還得倒貼?不存在的,一句工作人員的個人行爲,直接打發走人!自己去找法院起訴,這事與我們無關,我可不想趟這渾水!

可買車的時候是衝着你們4S店去的,你們的經理代表的也是你們4S店,怎麼一出事就與你們無關呢?錢,你們賺了,鍋,你們甩了?真的是太現實了,目前該經理還未聯繫上!

不是說車主不細心,合同都是在店內簽訂的,還是4S店經理親自負責的,誰知道這個經理監守自盜,那就防不勝防了!聊車君看到的是4S店的極其不負責任,不管怎麼說管理疏漏肯定是的,只因沒涉及到你們店內的其他利益,就做旁觀者?不存在!要告你們就是一起的

若一直找不到人,那麼這40萬就回不來了?4S店不應該先墊上嗎?對於這件事,不知各位有什麼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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