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個孩子都是天使,他們都是上天給予家長們的禮物,但是有些家長並沒有珍惜這份禮物,沒有保護好孩子也就罷了,發生意外還是被侵犯之後居然還諒解了兇手。

事情發生在廣東汕頭,一名8歲的女童被母親帶到朋友家裏學琴,母親走了之後這位母親的朋友就對這名8歲的女童進行猥褻,之後被害人疼的流淚被告人紀某某才停止了侵犯行爲。

當天下午其母親接孩子回家的時候,孩子將情況告訴了母親,而母親也很快的帶着孩子去派出所進行報案。當天晚上被告人紀某某就被民警抓獲,本來之前則在法院正常審理,結果被告人紀某某通過家屬賠償被害人6000元,被害人也就是這名女童的家長代收,並且對紀某某表示諒解請求法院對其從輕處罰。

本來這種行爲已經是對兒童實行了淫穢行爲,已經觸碰到了法律造成了猥褻兒童罪是應該從重處罰的,但這件事居然變成了從輕處罰,判處了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如此行徑堪稱禽獸不如,但是最後家長居然表示諒解,這就讓人非常費解了,這位母親到底是怎麼想的?

相信不止一個人覺得這個判罰太輕了一些,這種事情應該要重罰的,不過很可惜法律是要走程序的,自己的孩子受到了侵犯,6000塊錢真的能夠原諒兇手嗎?不知道別人是怎麼想的,換作是自己,肯定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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