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汽車數量的不斷提高,現在的城市道理變得越來越擁擠,因此在大家平時的日常出行當中,首選的就是電動車了,因爲電動車小巧靈便,而且特別方便停放,沒有汽車那種找不到車位的尷尬,但是隨之而來的。困擾也變得越來越多,因爲太多的電動車使得交通管理變得特別的繁雜,因此有關部門推出了很多針對電動車的規定,這麼多的規定當中,最匪夷所思的就是前段時間廣西推出的一項規定,讓車主直呼沒有路權,讓我們一起去看一下吧。

一開始很多車主對於這種規定不是很瞭解,張先生就是其中的一個,一天,他騎着電動車像往常一樣在紅綠燈路口等待,綠燈亮起時,張先生騎着電動車剛準備過斑馬線,就被交警攔住,表示他違反了交通規則,必須接受口頭教育,並且罰款十元,疑惑的張先生表示,以前也是騎自行車過斑馬線,並沒有闖紅燈,也沒有逆行,而且當時的速度也是特別的慢,怎麼會違規呢?

交警表示,這是廣西新推出的電動車新規,駕駛非機動車、自行車、電動車等等橫穿馬路的時候,應該要下車推着走,否則就會違反交通規則,受到一定的處罰,因爲斑馬線是給行人作爲保障的,是引導行人安全過馬路而設計的,這是行人的路權,電動車騎行是不可以的。

很多電動車車主聽到這個消息,感到特別的納悶,表示過斑馬線的時候,路上行人比較多,爲了一些行人的安全,無可厚非過馬路時要減速慢行,但是機動車道是汽車的路權,斑馬線是行人的路權,那麼電動車的路權又是哪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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