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別拿出租車“四捨五入”不當亂收費

▲圖文無關。圖片來自影視劇。

據紅星新聞報道,如今,移動支付讓部分行業因零錢難找而形成的“四捨五入”行規成了過去式,但近日有四川內江網友反映,用手機支付出租車費用時,遭遇零頭“四捨五入”行規,甚至4角零錢也未被“舍”掉,而被“入”爲5角。

對此,當地交通運輸部門回應稱,出租車駕駛員應按照實價收費,“四捨五入”的做法是錯誤的,多收零錢屬亂收費行爲,乘客也應據實付費,不宜以“四捨五入”習慣抹掉4角以下零頭。

前些年,因爲角票逐漸退出流通,以角爲單位找零多有不便,以元爲單位“四捨五入”,成了很多地方出租車行業的潛規則。甚至有些地方性的出租車調價方案裏,直接寫上了“四捨五入”的收費規則,將行業潛規則固化爲紙上明規則。

從概率上說,“入”的肯定比“舍”的大,加上某些司機一看尾數是0.4,總要假裝沒剎住,繼續往前溜一小截,“四捨五入”因此主要是“入”。但因爲找零困難客觀存在,大家基本也都理解並接受。

如今,找零困難的問題早已不復存在,更多人選擇移動支付,別說精確到角,精確到分也沒問題,以元爲單位“四捨五入”的出租車收費潛規則,就失去了合理性。但甭管時代如何發展,有些地方出租車收費行規依舊不變。

網上搜索一下,這兩年因爲出租車收費“四捨五入”鬧出的糾紛還真不少,甚至有乘客因爲不願多付零頭,捱了司機的拳頭。這時候的“四捨五入”顯然已經變味,不再是爲了找零方便,似乎純粹爲了多收乘客一點錢。

所謂行規,只是行業內部的規矩,對消費者原本沒有任何效力。“四舍”是商家自願行爲,相當於打個折,當然沒問題,消費者自願“五入”多給錢,相當於給小費,自然也可以。但是,未經消費者同意,以行規之名強行“五入”,甭管錢多錢少,都是對消費者權益的嚴重侵犯。必須強調的是,哪怕只多收了一毛錢,亂收費仍然是亂收費。

經營者與消費者進行交易,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營者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出租車“四捨五入”的收費行規,明顯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價格法》中的這個規定。

嚴格說來,即使在過去全是現金支付之時,出租車駕駛員也應備足零錢,據實找零。說到底,沒有零錢是司機的事,不是乘客的事,司機可以“舍”,但不得要求乘客“入”。移動支付時代,仍舊以行規強行要求乘客多付錢,更是沒道理可言。

根據《巡遊出租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巡遊出租汽車駕駛員應按規定使用計程計價設備,執行收費標準並主動出具有效車費票據。不按照規定使用計程計價設備、違規收費,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並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據此,消費者遭遇出租車“四捨五入”收費行規,可以保留憑證進行舉報,相關部門應該依法查處。考慮到維權金額與維權成本不成比例,主管部門主動作爲更有必要。

都說出租車是展示城市文明形象的流動窗口,“四捨五入”多收乘客幾毛錢,看似小事,給人的觀感卻很差,既不合理,更不合法。移動支付的時代,不能再拿出租車“四捨五入”不當亂收費了。

□舒聖祥(媒體人)

編輯:陳靜 校對:李立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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