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公安部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印發《關於依法辦理“碰瓷”違法犯罪案件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有關情況。

公安部法制局局長孫茂利在發佈會上表示,爲貫徹落實好《指導意見》,依法懲治“碰瓷”違法犯罪,公安部將會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組織各地認真學習、準確理解《指導意見》精神實質,嚴格執行《指導意見》規定,依法嚴厲打擊“碰瓷”違法犯罪行爲。

一是組織開展廣泛的學習培訓活動。加強對《指導意見》的學習培訓,使辦案民警熟練掌握、正確運用《指導意見》,準確把握法律適用尺度,加強對人民羣衆合法權益的保護,爲被害人挽回損失。強化實戰技能培訓,全面提升一線民警發現、應對和處置“碰瓷”違法犯罪案件的能力。加強辦案指導,及時解決《指導意見》執行過程中遇到的疑難問題,確保依法懲處“碰瓷”違法犯罪分子。

二是強化偵查取證工作。進一步規範接處警工作,公安機關接到此類案件的報案、控告、舉報後,應當立即指派民警趕到現場,及時制止違法犯罪,妥善保護案發現場,控制行爲人。對存在“碰瓷”嫌疑的案件,要加強調查取證,及時查清案件事實真相。對於符合立案條件的及時開展立案偵查,通過調取案發現場監控視頻,收集在場證人證言,覈查涉案人員、車輛信息等,全面收集證據,查清案件事實。工作中,廣大民警要以高度的責任心,查清每一個疑點,做到不枉不縱。

三是積極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在依法辦案的同時,通過新聞媒體、微信公衆號、微博等多種形式,向社會公衆揭露“碰瓷”違法犯罪的手段和方式,引導人民羣衆提高警惕,加強自我保護意識,避免上當受騙。要適時公開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通過對案件解讀,有效震懾違法犯罪分子,在全社會營造良好法治環境。

來源: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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