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唐山市沿海公路南堡開發區段,兩輛大貨車不慎發生刮碰事故,駕駛人魏某當即報警。

事故民警到達現場後依法對雙方駕駛人進行呼吸式酒精檢測,卻發現魏某血液酒精含量23mg/100ml,而魏某本人也很喫驚,經過民警進一步詢問得知魏某是前一晚收車後飲的酒,以爲第二天沒事,卻不想體內還有酒精。

最終,由於魏某駕駛的是營運車輛,民警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其處以罰款5000元、吊銷駕駛證、拘留15日,並且5年內不得重新考取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

交警提示廣大司機,一定不要酒後開車,特別是“宿醉”後,如果不確定身體內的酒精有沒有完全消解,第二天不要駕駛機動車。切記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不要因小失大。(燕都融媒體記者吳豔麗 通訊員張洪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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