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江西高院決定賠償張玉環496萬餘元 律師:接受賠償結果)

中新網南昌10月30日電 (李韻涵)備受輿論關注的張玉環故意殺人再審無罪賠償案有了新進展。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江西高院”)30日披露,依法決定向賠償請求人張玉環支付賠償金496萬餘元。

10月30日,江西高院向賠償請求人張玉環送達了國家賠償決定書,依法決定向賠償請求人張玉環支付賠償金4960521.5元。

江西高院向賠償請求人張玉環送達的國家賠償決定書。羅金壽 供圖
江西高院向賠償請求人張玉環送達的國家賠償決定書。羅金壽 供圖

今年9月2日,賠償請求人張玉環以再審改判無罪爲由,向賠償義務機關江西高院提出國家賠償申請。根據有關法律規定,江西高院充分聽取了張玉環及其委託代理律師的意見,並與賠償請求人張玉環及其委託代理律師進行了協商,於10月12日就賠償方式、賠償項目和賠償數額達成一致並簽訂協議。

賠償金包括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其中精神損害撫慰金的商定,綜合考慮了張玉環被限制人身自由及精神損害的具體情況、本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

江西高院向賠償請求人張玉環送達的國家賠償決定書。羅金壽 供圖
江西高院向賠償請求人張玉環送達的國家賠償決定書。羅金壽 供圖

張玉環國家賠償案代理律師程廣鑫在接受中新網記者採訪時表示,賠償結果進行了三輪正式協商,張玉環本人接受這個結果,不會進行復議。此外,程廣鑫表示,496萬元的賠償金額是目前已知的國家賠償金額的最高紀錄。

1993年10月24日,江西省進賢縣鳳凰鄉某村兩個男孩失蹤。次日,兩個男孩的遺體在村附近的水庫中被發現。警方經偵查,以張玉環爲犯罪嫌疑人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2001年11月28日,江西高院終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張玉環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裁判發生法律效力後,張玉環於2017年8月22日向江西高院提交刑事申訴書。2020年7月9日,江西高院對此案進行了公開開庭審理。

2020年8月4日,江西高院依法對原審被告人張玉環故意殺人再審一案進行公開宣判,撤銷原審裁判,宣告張玉環無罪。(完)


netease 本文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化成雨_NBJ1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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