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身漢弟弟去世,哥哥霸佔弟弟的房子,三個妹妹:房子沒產權證

本期情感調解的主題是兄弟姐妹都簽字才能辦出的房產證

老母親過世二十年了,老父親也走了十多年了,但圍繞着父母的兩套房子,六個兄弟姐妹起了爭執,事情的導火索是老五生病住院。

老五是個可憐人,患有精神分裂症,一輩子沒討媳婦,也沒子女,後來又患了腦瘤,兄弟姐妹可憐這個單身漢弟弟,在老五住院後,輪着去照顧,可惜老五的病情還是沒有得到緩解,爲了讓老五安穩度過最後的時光,兄弟姐妹想將老五接回家中,沒想到老五的房子卻被老二給霸佔了。

兄弟姐妹們讓老二從老五的房子裏搬出去,老二不肯,無奈之下,老五人是在醫院裏走掉的,到如今連靈堂都沒有設,骨灰還在火葬場寄存着,兄弟姐妹要把老五的照片掛在房子裏,老二也不肯,姐妹們報了警,老二才讓老五的照片掛在了自家牆上。

單身漢弟弟去世,哥哥霸佔弟弟的房子,三個妹妹:房子沒產權證。父母過世後,留下了兩套房子,因爲兄弟姐妹們存在糾紛,一直都沒有做出房產證,那麼調解員能否解決兄弟姐妹之間的隔閡與矛盾呢?

情感調解

調解員第一次來調解時,老五尚在世,不過已經被轉入ICU,情況不容樂觀,兄弟姐妹們想將老五接回家,但老五原先住的地方卻被老二住進去了,調解員介入後,老二仍然不肯搬出,並且一家人還打了起來,也因此,調解未能成功。

這次調解員再去調解,老五已經過世了,老六整個人消瘦了一圈,她說自己一想到老五就哭,現在老五過世了,老二霸佔着房子不肯讓出來,她劈死老二的心思都有。

老三氣憤的說:“父親和老五還在的時候,我兩個妹夫讓老二住進來,給父親和老五燒個飯,他都不情願,現在兩個累贅走了,他就搬進來要搶房子了!”

調解員跟着兄弟姐妹們來到了老二住的地方,門開後,老二的媳婦和兄弟姐妹再次爭吵起來,老二的媳婦說:“讓他們上法院!”

老二則是將調解員拉到房間單獨說話,老二說:“他們說我有房子,我哪來的房子?這套房子沒有產權證的,跟拆遷協議也對不上,村裏還少我8個多平方,這8個多平方村裏要補償我,跟她們有什麼關係?”

溝通了一會兒後,調解員瞭解到,父親還在世時,家裏的房子拆遷,安置了兩套房子,當時是老父親和老大一起去村裏籤的拆遷協議,但在房子分下來之前,老大就過世了。

和老二單獨聊了一會兒後,調解員走出房間,這時兄弟姐妹們和老二媳婦的爭吵已經差不多平息了,調解員看了眼牆上掛着的老五的遺像,老二在旁說:“老五住院,要她們拿錢出來,沒一個人肯拿錢。”

老四:“老五生病花的都是父親的錢,花了你的錢了嗎?”

老二噎住,不說話了。

大嫂將當年的拆遷協議和相關材料拿了出來,她說,“原來拆遷協議上是三個小套,後來他們調成了兩套。”

大嫂的意思是自己也不多拿,只拿自己老公的那份,老二媳婦說:“你老公死了!”

大嫂:“老公死了,兒子總在的。”

調解現場,兄弟姐妹們的意思很明確,她們認爲房子的名字既然是老父親的,那麼這兩套房子就應該由兄弟姐妹們共同所有,做房產證時把大家名字都寫上。

但老二不這麼認爲,老二說:“拆遷協議上寫的4萬多,這筆錢是我交出去的,這筆錢你們應該按照利息還給我,再談分房子的事情。”

老六:“你有證據嗎?我告訴你,這些錢都是父親出的,跟你一分錢關係都沒有!”

老四撇嘴,指責老二:“鄰居都說你良心太壞,你就是沒討好老婆,如今才泯滅人性!”

面對姐妹們的指責,老二沒有退步,他說,“我那時工資才42塊錢一個月,工作了幾年的錢全用在這個房子上了,門口的預製板都是我一塊塊澆起來的,我父親那時要養活一家子人,收入只夠餬口。”

老三說:“我們的擔子難道比他(老二)輕嗎?我們的貢獻是方方面面的,他要說造起房子是他一個人的功勞,那是絕對不可能的!”

經過幾個小時的調解,老二還向調解員透露了一件事,就是這套房子少的8個多平方,他想要村裏按照市場價給他補償,或者補給他8個多平方的面積、補給他一套房子。

調解員表示:“現在房子都造好分配好了,再讓村子裏給你房子或者面積,肯定不可能,按照市場價補償你也不可能,村子裏應該有統一的補償方案。”

老六說:“當初安置下來的房子十戶有九戶都少平方,村子裏是一刀切,每平方米補償1200元,後來村民都覺得少了,就去起訴,後來改成每平方米補償3000元,基本上大家都把這錢領了,除了幾戶跟我們一樣有家庭糾紛的人家。”

調解員建議:“你們兄弟姐妹只有一起去村裏簽字,才能辦出房產證,老二又認爲他當初造房子時貢獻最大,要麼就這樣,你們去房產部門詢問下,如果可以共有,那麼就一家一本共有證,至於是共同共有還是按份共有,你們自己決定,共同共有就是不分份額,大家都共同共有,按份共有就是說房子的份額要分出來的。”

“另外,村裏要補償給你們的8個多平方,每平方米3000塊,這筆錢就給老二算了,畢竟老二比你們大,當初對家裏的貢獻應該要比你們多。”

姐妹們沒有意見,但老二還是不同意,他覺得當初他掏出去的4萬多,兄弟姐妹們應該按照利息算給他。

調解員:“那你拿出當年你出錢的發票,不然你沒有憑據。”

調解到最後,老二媳婦問出了一個令衆人發笑的問題,她說自己能不能跟老二離婚,離婚後老二沒房子住,兄弟姐妹是不是要給他一套房子住?

由於老二到最後還是接受不了房子要與兄弟姐妹們平分的事實,調解只能告一段落,但相關的法律建議調解員都說得很清楚。

情感點評

調解員建議:“如果你們要打官司,那麼就涉及到三種繼承,首先是法定繼承,老母親的份額就是法定繼承,第二個,因爲老大死在老父親之前,涉及到代位繼承,第三個,老五因爲是單身漢,沒老婆沒子女,就涉及到第二順序的法定繼承問題。”

調解持續了一個晚上,最終沒有達成一致意見,老二的想法無非是當初他造房子時付出的多,他要多拿,考慮的完全是自身的利益,而沒有一旦兄弟姐妹間的情分。

現在是調解,兄弟姐妹還能坐下來跟你商量,也許考慮到你當初對家裏的貢獻多,在分配房子份額時可以讓你多拿一些,可一旦訴諸法院,那肯定是法院判多少就拿多少,肯定要求同等繼承,不會像現在一樣坐下來跟老二商量。

按照老二的思路,村裏少你的8個多平方你還要村裏補給你面積或者房子,或者按市場價補給你貨幣,不然村裏就是欺詐你,我覺得老二這個想法,村裏也很難跟他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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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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