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鋒

愛子之心人皆有之,疼愛孩子,保護孩子不受人欺負,也是每一個當家長的應盡的責任和義務。但,愛孩子疼孩子應該有度,尤其是保護孩子合法權益不受侵犯時,應藉助法律武器。而現實中卻有一些家長,在維護自己孩子合法權益,對孩子進行保護的時候,卻並非依靠法律法規,而是超越法律底線,搞網絡炒作,最終則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

2020年11月20日,廣東廣州白雲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一起案例,將幾個月前通過網絡發佈“廣州市方圓實驗小學老師體罰哮喘學生至吐血搶救”信息的孩子母親劉某,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

實際上,這件事情並不複雜,據法院公開的情況,事情起因於2019年12月,廣州女子劉某認爲其女兒在學校受到體罰。便在在班級微信羣、朋友圈及微信簽名處先後發佈詛咒、辱罵、威脅老師的言論及圖片。

按理說,劉某的行爲已經觸犯了有關法律法規,假若其在朋友圈及微信簽名處發佈的詛咒、辱罵、威脅老師的言論及圖片被轉發一定數量,就將被法律法規制裁。

但是,或許是劉某對相關法律法規並不瞭解,在其行爲沒有被查處的情況下,劉某又於2020年3月28日,通過社交平臺持續編造其女兒被老師體罰及被老師索要照顧費等虛假信息。並在5月30日微博發佈其女兒被班主任體罰致吐血,同時上傳僞造的帶血的衣服、鞋子等照片的消息。

假若說事情到此還罷,但劉某並沒有在通過微博發佈虛假消息後收手,而是聽信他人之言,以炒作提高網絡關注度爲目的,向他人支付760元購買增粉、點贊及轉發等服務。經法院查明,在某平臺的操作下,劉某所發“微博被轉發140萬餘次,#廣州一小學體罰哮喘兒童至吐血搶救#微博熱搜被網友閱讀5.4億次,討論19.6萬次”,被法院認定“引發網絡及公共秩序嚴重混亂”。

現實生活中,有一些人正是看到有受到某種不公待遇的人急着想要自己遭遇的不公有個公正對待的結果,就以網絡轉發提高關注度爲誘餌,從受害人那裏索取錢財,結果往往是事與願違,不少都因爲炒作,最終被法院認定構成尋釁滋事罪而被依法處罰。曾引發網絡高度關注的山東農商行事件,最終本應是感到自己被不公對待的當事人,因爲聽信他人蠱惑,最終被判刑,就是極爲慘痛的教訓。

而今,廣東省廣州市女子劉某,因發佈“廣州市方圓實驗小學老師體罰哮喘學生至吐血搶救”微博,以僞造血衣,同時又僱人炒作,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更是又一起僱人網絡炒作釀成的沉痛教訓。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網絡上的所作所爲,也都應該置於法律之下,而不可頭腦一熱,聽信他人讒言,幹出違法之事。尤其是,當一些家長們認爲孩子受到不公對待或欺凌時,應該聽信專業人士所說,要“以一種更成熟的心態來維權,訴諸正常的投訴渠道”,纔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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