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是一個快節奏的時代,連婚姻生活也走上了快車道,閃婚閃離的情形早已見怪不怪。

雖然婚姻自由是法律賦予的權力,但離婚之後相應的責任還是要付的,比如小孩的撫養問題。

大部分人都會對自己的子女不離不棄,但有些人卻把離婚當成瞭解脫、當成了逃避責任的藉口。

11月25日凌晨,大連醫科大學附屬葫蘆島市中心醫院,一名14歲的女孩因爲服用大量農藥被推進手術室進行搶救。

雖然喝農藥輕生的事並不罕見,但一個孩子選擇這條路確實有些出人意料。

據瞭解,這個女孩名爲小怡(化名),服用的是一種名爲敵草快的農藥,親屬稱此藥從網上購得。

小怡大姨:“孩子她爸媽已經離婚好長時間了,她前些天就想找她爸要點錢(給家裏)花,但她打了半天也沒打通,發現那些號碼都成了空號。孩子有可能是生氣,完了就在網上買了這個農藥。好在發現及時,要不然人都沒了。”

大姨介紹,小怡的母親離婚後靠到處打零工維持生活,平均每個月的收入只有2000元左右,看到媽媽這麼辛苦,小怡就想讓爸爸拿點錢出來……

這次小怡喝農藥後,媽媽嚇得手足無措,大姨:“我妹妹就打電話跟我說,大姐,孩子喝藥了,你快來。我臨時張羅了1萬塊錢就過來了,這些也是我借的。現在孩子已經用了差不多5萬塊錢,剩下的治療費用還是個問題,現在只是暫時脫險,還有後續的治療要做。”

醫生也證實,後續還要進行不間斷的換流治療,前期一天要差不多2萬塊錢,後面每天最少也要1000元。

治療費用成了媽媽和大姨最大的心病,大姨曾經聯繫過出售農藥的網店,要求他們承擔一部分責任:“商家就不應該給14歲的小孩賣這個藥,當時孩子還在ICU的時候我就問了,但他們就說你們家長沒責任嗎?我就說我們家長有啥責任,我們都不知道!後來他才說跟上面彙報,後續會跟我聯繫。”

大姨的訴求並不過分,商家確實不應該向14歲的小孩出售農藥,因爲孩子的心智不夠成熟,很可能用農藥做出一些傷害自己或他人的傻事。

但農藥也屬於農業生產物資,公開售賣並不違法,而且網上的商家也無法確認賣家是否成年。農藥可以傷人,菜刀和水果刀也可以傷人。

商家只需給出一些人道主義補償即可,如果要繼續追究,網絡交易平臺也有責任,未成年人在沒有實名的情況下,爲何能順利完成交易?

商家的責任應該追究,但眼下最緊要的是救回這個14歲的單親女孩。母親每個月2000元的零工收入顯然不足以支持後續的治療費用,找到她的爸爸纔是正途。

母親爲了女孩已經竭盡所能,而理應成爲孩子靠山的爸爸卻不見蹤影,這纔是最讓人寒心的問題。

奉勸那些離婚的朋友,即使離婚也不能忘記身上的責任,爸爸媽媽不僅是一個稱呼,更是一種責任和擔當,既不出錢也不出力,這種人枉爲人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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