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雲新聞訊:近日,天津港保稅區管委會正式發佈支持跨境資金往來的新政策,進一步爲中外企業和投資者在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機場片區(以下簡稱自貿試驗區機場片區)依法開展跨境資金往來業務提供支持和便利。

據瞭解,去年底自由貿易賬戶(FT賬戶)體系在自貿試驗區機場片區正式落地,自貿區企業藉助FT賬戶低融資成本、多匯價選擇以及便捷手續辦理等優勢,切實享受到了政策創新的多重利好。面對區內企業對於利用“FT賬戶”開展業務的需求愈加旺盛,自貿試驗區機場片區加大力度落實深化改革方案,本次下發的《十措施》結合自由貿易賬戶政策創新案例,推出了一個系列政策的組合大禮包,即:支持企業的境外貿易伙伴,在自貿區機場片區內開立自由貿易(FT)離岸賬戶,方便經常項下跨境人民幣結算業務;支持大型企業以人民幣計價,開展與其海外項目公司間的跨境人民幣往來業務;支持境外投資者在自貿試驗區機場片區依法設立投資性企業;支持企業作爲主辦方,搭建自由貿易(FT)全功能跨境雙向人民幣資金池,開展跨境資金餘缺調劑和歸集業務;支持註冊在自貿試驗區機場片區外的企業在區內註冊成立分公司或子公司,並以該分(子)公司名義開設自由貿易(FT)賬戶,依法開展相關業務。

爲進一步發揮自由貿易試驗區國際國內雙循環交匯點的橋樑和窗口作用,機場片區還結合國內外企業對雙向跨境直接投資的實際需要和操作難點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支持企業開展海外直接投資。企業可憑投資方或主要投資方的審計報告和資金實力證明,在辦結《企業境外投資證書》和《境外投資項目備案》後,再行注入資金,開展境外投資活動。支持境外投資者在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機場片區依法設立投資性企業。以可流通外幣計價的,實行意願結匯。被投資企業無需辦理境內再投資基本信息登記或開立境內再投資專用賬戶,相關投資款項可直接劃入被投資主體的人民幣賬戶。以人民幣計價的,其被投資企業,亦可根據真實合法原則,視實際情況,參照外幣相關政策執行。

爲進一步加快外資投資類企業更快完成註冊,開展投資業務,機場片區還明確規定,支持合格境外有限合夥人(QFLP)等投資者,以股權投資合夥企業等投資性企業形式,按照資金來源可靠、資金投向明確原則,依法依規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照前考察和註冊登記手續,開展跨境投資活動等。

新政策在天津自貿試驗區機場片區落地運行,對於經常需要跨境資金流動的企業,是首當其衝的重大利好,對於天津建設“一基地三區”,特別是金融創新運營示範區亦具有重要意義。新政策有效運行後,自貿試驗區機場片區的貿易便利化程度以及全市營商環境都將得到進一步提升,爲奮力開展社會主義現代化大都市建設注入活力、增添動力。(津雲新聞記者趙穎妍)

來源:津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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