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法網小編獲悉,劉某的女兒小劉今年13歲,在山西省呂梁市臨縣上初三,兩週後出現在劉媽媽眼前的小劉,滿身淤青,走路一瘸一拐,本就因爲痛失父親而憂鬱的眼神裏又多了幾分畏懼。劉母和打人的任校長通完電話以後,當晚就帶着幾個親戚跑到學校與校長當面理論。哪知,校長面無懼色,理直氣壯的拿出了小劉寫的“檢討書”。“檢討書”有四百字,是關於小劉在校期間與男孩發生性關係的檢討,內容污穢不堪,低俗至極,不像是檢討書,更像是小黃文,也完全不像眼前這個稚嫩的懵懂女孩可以寫出來的東西。

在家人的不斷追問下,小劉纔講出事情的經過。原來,這污穢不堪的內容是在任校長的“悉心教導”下寫出來的,“檢討書”中的大部分內容由任校長口述小劉執筆。小劉不寫,任校長就對她拽頭髮、掐脖子、扇耳光,還威脅說,要是敢告訴家裏就打死她。

聽完小劉被強迫的經過以後,小劉的哥哥劉先生帶小劉去醫院做了檢查。臨縣人民醫院病歷顯示,小娟的檢查結果爲“未婚未產,處女膜像完整”,且呂梁市人民醫院檢查報告顯示,小娟頭部外傷,外傷性耳鳴,全身多處挫傷。就目前的醫院檢查可以推測,小劉在校長任某的暴力脅迫下,被迫承認自己曾多次在在校期間與男生髮生性關係。

在小劉寫完“檢討書”以後學校流言四起,紛紛議論小劉才13歲就自願和男人發生關係,這些風言風語無時無刻不在觸動着小劉敏感的神經。現在的小劉變得非常內向,拒絕和陌生人說話,看到外人就用被子把頭蒙起來。

事情發生到這裏,校長在人們心中的禽獸形象建立無疑。但又存在幾個疑點,校長這麼做的目的是什麼?爲什麼選中了小劉?希望調查組可以盡職調查,還女孩一個清白。

問法網律師認爲,如果任校長的毆打造成小劉輕傷以上的話,可以追究任校長的故意傷害罪的刑事責任,同時,任校長故意傷害小劉身體,侵犯其人身權益,可以要求任校長承擔精神損害的賠償責任;任校長的做法導致小劉在學校裏的評價降低,其行爲嚴重損害了小劉的名譽權,可以要求任校長對小劉賠禮道歉,消除影響。

希望小劉可以儘早走出陰影,重新迎接美好的青春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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