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胞”是生物學構成生命體的最基本單位,人體正是由無數的細胞組成的。細胞在體內遵循嚴格的調控規律:生成-分裂-衰老-死亡。只要人還活着,體內細胞就會按照設定好的“程序”發展。

但是,當某些因素影響到細胞DNA之後,就可導致細胞DNA發生變異!

這些變異後的細胞,會脫離人體正常的細胞生長調控,它們在體內源源不斷的單克隆性增殖、分裂,最終形成新的物體。由變異細胞發展形成的新生物,對人體沒有任何功能,反而會源源不斷盜竊機體營養,這種新生物就是:腫瘤!

腫瘤在臨牀上分爲良性和惡性兩大類,惡性腫瘤也就是大家俗稱的“癌症”!

雖說近些年臨牀對癌的研究一直都沒有停止過,但是癌症的死亡率一直都居高不下。我國每年新被確診的癌症患者大約有400萬,但因癌而死亡的患者就突破了240萬以上。按照這一數據來看,超過2/3的患者最終都因癌而離世了!

但是,癌症並非是絕對意義上的不治之症,臨牀也有多個針對癌症治療的辦法問世,比如傳統的手術治療、放療、化療等。除此外,近些年新的免疫藥物、靶向藥物,也給癌症患者帶來的新的希望。

而之所以有人患癌後可以治好,有的人最終因癌死亡,主要和以下三個因素有關:

1、癌症的病理類型

現如今臨牀查明的癌症有近100多種,有部分癌症發展速度較快,但也有部分癌症發展速度慢。不同類型的癌症,其惡變程度也並不相同。如果患者出現了惡性程度較高的癌變,比如小細胞肺癌、甲狀腺未分化癌等,由於惡性程度較高、早期發現困難,所以治療效果也並不理想。即便是患者能在早期發現病情,術後復發、轉移的幾率也相對較大。

2、癌症的病發位置

如果是出現在特殊部位上的癌變,比如“胰腺癌”。由於它的惡性程度非常高,且身處的位置較爲特殊,在其周圍有大量血管、重要臟器分佈,因此手術難度也相當之大,患者在圍手術期就可能會因併發症、手術失敗而死亡。就算是手術成功了,患者後期的生存率平均也不過是十幾個月而已!

3、發現早晚與否

除了以上兩大因素會影響癌症治療外,癌症發現的早晚,在治療效果中也佔據了重要位置。如果癌症是在初期發現病情,僅僅是癌前病變、癌腫剛形成的階段,又或者是纔開始局部浸潤,此階段可進行手術切除,配合放化療預後效果較好。比如甲狀腺分化癌、乳腺癌、大腸癌的早期,臨牀治癒率都非常樂觀;

但是,癌症走到晚期後卻不相同,即便是惡性程度較低的癌變,走到晚期後也已經出現了全身廣泛性浸潤、轉移,控制難度相當大,且患者的身體被癌過度透支,也變得相當虛弱,甚至是連基本的放化療都不能承受,幾個月內病情惡化,死亡也是可以預見的結果。

總的來說,癌症到底能不能治好,主要就是看患者的癌症類型、病理分期等幾個方面。

不過需要強調的是,癌症晚期也未必就絕對等於死亡,部分癌症患者到了晚期後,通過良好的治療,依舊能控制病情發展,甚至是達到帶瘤生存的標準。所以,癌症患者不應放棄生的希望,積極配合醫生治療,纔是正確做法。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