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第三方支付嚴監管繼續:國通星驛被央行罰沒6971萬元

第三方支付機構國通星驛因12項業務違規,被央行福州中心支行罰沒6971萬元,顯示非銀支付嚴監管態勢仍在繼續。

1月12日,中國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公佈行政處罰信息,福建國通星驛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簡稱“國通星驛”)因12項違法違規行爲,被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261.021356萬元,處6710.021356萬元罰款。上述行政處罰決定作出的日期爲2020年12月31日。

央行福州中支指,國通星驛12項業務違規,包括: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未按規定報送可疑交易報告;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條碼支付業務風控制度不健全;未按規定辦理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變更;未按規定存放客戶備付金;未按規定真實、完整地發送交易信息,且未落實交易信息的完整性、真實性、可追溯性及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的規定;爲不符合條件的客戶提供T+0資金結算服務;未按規定開展收單交易風險監測;存儲銀行卡敏感信息;未備案先展業。

時任國通星驛副總經理施某、風險合規部經理何某、清算部經理林某、研發中心總經理毛某、市場經營中心總經理謝某分別被處給予警告至14萬元罰款等處罰。

國通星驛是由新大陸(000997.SZ)控股的一家專門提供銀行卡收單綜合支付服務的第三方支付機構。2012年6月從央行獲得了支付業務許可證,可以在全國進行銀行卡收單業務。實際控制人爲胡鋼,最終受益股份約爲18.12%。

據不完全統計,2020年,央行對第三方支付行業共開出罰單68張,累計罰沒金額超3.2億元。金額最大的爲2020年5月,商銀信支付因涉挪用備付金、爲非法集資平臺直接提供支付結算服務等十六項違規,合計罰沒1.16億元。

2020年12月31日,央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公示了兩家支付機構的罰單情況,對深圳市騰付通電子支付科技有限公司(簡稱“騰付通”)和騰訊(0700.HK)旗下財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簡稱“財付通”)分別開出百萬元級罰單。

其中,騰付通因涉11項違法行爲被警告,併合計罰沒614萬元。11項違法行爲類型包括: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允許外包服務機構以特約商戶名義入網並接收其發送的銀行卡交易信息;未按真實交易場景、準確標識並完整發送、保存交易信息,確保交易信息真實、完整、可追溯和在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未按規定建立並落實收單銀行結算賬戶管理制度;違規向不符合條件的特約商戶提供“T+0”結算服務;未按規定建立並落實客戶實名制管理制度;未按規定建立並落實特約商戶檢查制度;未按規定建立並落實支付賬戶限額管理制度;未按規定辦理相關變更事項。

財付通則因涉及8項違規行爲被警告,併合計罰沒877萬元。8項違規行爲包括:未按真實交易場景、準確標識並完整發送、保存交易信息,確保交易信息真實、完整、可追溯和在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爲非法交易、虛假交易提供支付服務,發現客戶疑似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行爲未按規定採取有效措施;違反條碼支付業務限額管理規定;違規開展支付業務合作;未備案開展條碼支付業務;未按規定時間保存交易驗證記錄;未能如實提供調查材料;未按規定建立並落實資質審覈制度。

1月12日,除國通星驛被罰外,農業銀行福建省分行、工商銀行福建省分行分別因賬戶交易監測不到位、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被給予警告,分別處135萬元、120萬元罰款。福建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因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報送可疑交易報告,被處45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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