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浙江杭州市市政府新聞辦、市醫療保障局召開新聞發佈會,介紹《杭州市基本醫療保障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政策修訂情況,修訂內容具體涉及到哪些方面?一起來看。

原有《辦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以來總體運行平穩,制度體系較爲合理,保障水平位居全國前列,服務管理優質便民。但與國家和省深化醫保制度改革的要求,特別是與《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要求相比,仍有需要進一步完善的地方;原有政策實施中的問題也需要予以解決。因此,在充分調研、廣泛研討的基礎上對原《辦法》進行了修訂,完善了制度體系,統一了全市政策,縮小了區域、城鄉差距,降低了企業負擔。

新《辦法》新在哪兒?

根據上級政策和改革要求,圍繞維護杭州參保人員基本醫療保障權益的需求,新《辦法》的特點和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堅持“能統則統、統分結合”的原則

統一全市醫保制度體系和政策標準,爲推進市級統籌打好基礎;

將原有的《辦法》《杭州市基本醫療保障辦法市區實施細則》《杭州市生育保險辦法》三個政策文件整合爲一個文件;

按照分步做實市級統籌的思路,全市設立四個獨立醫保管理轄區,分別爲市區和桐廬縣、淳安縣、建德市,在做實市級統籌之前,允許三縣(市)根據實際對《辦法》規定的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分步實施。

Q:臨安已撤市設區,蕭山、餘杭、富陽三區醫保已與主城區實現一體化,臨安人是否可以和杭州市區的其他市民享受同樣的醫保待遇?

A:是的。根據市委〔2018〕2號文件《關於加快臨安區與主城區一體化發展的若干意見》要求,2021年1月1日起,臨安區醫療保險納入市區統籌。此次《辦法》修訂後,臨安區的參保單位和個人,在醫療保險的繳費比例、待遇享受、經辦服務等方面完全享受杭州市區的統一標準,真正意義上實現了“同城同待遇”。

優化營商環境,降低職工醫保費率

將職工醫保(含生育保險)參保單位的繳費比例調整爲9.9%;同時靈活就業人員職工醫保繳費比例降低爲9.5%。以市區爲例,職工醫保參保單位和靈活就業人員繳費比例分別調低了1.8和1個百分點。預計每年將爲全市參保單位減免職工醫保費近50億元,減輕了企業負擔,優化了營商環境,提振了市場主體信心。

在分類施策基礎上,

進一步夯實政府、社會和個人的責任

調整城鄉居民醫保的檔次設置和籌資標準,貫徹落實中發〔2020〕5號文件“合理籌資、穩健運行”的籌資運行機制要求,以及醫保發〔2019〕30號、醫保發〔2020〕24號文件關於提高城鄉居民醫保財政補貼標準、同步提高個人繳費標準及適當提高個人繳費比重的明確規定。根據浙醫保聯發〔2019〕15號文件關於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原則上不低於籌資標準的三分之一的規定,在提高政府籌資補貼的同時,提高了個人繳費標準,進一步夯實了政府和個人的繳費責任。

少兒醫保籌資標準由650元調整爲900元(政府補貼由400元調整爲600元、個人繳費由250元調整爲300元)。

大學生醫保籌資標準由240元調整爲270元(政府補貼180元、個人繳費由60元調整爲90元)。

其他城鄉居民醫保實行一制三檔,其中一檔籌資標準由1800元調整爲2100元(政府補貼由1200元調整爲1400元、個人繳費由600元調整爲700元)、二檔籌資標準爲由1200元調整爲1800元(政府補貼由800元調整爲1200元、個人繳費由400元調整爲600元),增加三檔參保政策,籌資標準爲1650元(政府補貼1100元、個人繳費550元),籌資和待遇正向關聯;市區其他城鄉居民參保可選擇一檔或二檔繳費,桐廬縣、淳安縣、建德市其他城鄉居民參保可在當地政府批准同意的檔次內選擇。

統一醫療救助政策,對持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證》《最低生活保障邊緣生活家庭證》《殘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證》或二級及以上《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困難人員實施精準救助,其中《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證》持有者,其個人承擔的普通門診、住院和規定病種門診醫療費予以全額救助。醫療救助資金調整爲由財政專項安排。建立健全醫療救助聯席會議制度,強化對困難人員的兜底性保障。

穩步提升參保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障水平

新《辦法》進一步保障參保人員醫療待遇。

調整基本醫保住院最高支付限額。職工醫保住院最高支付限額由36萬元上調至40萬元,城鄉居民醫保由25萬元上調至30萬元,提升了參保人員的保障水平。

根據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逐步縮小三縣(市)與市區的待遇差距,比如新《辦法》增設的其他城鄉居民醫保三檔待遇相較三縣(市)原有待遇水平作了適當提高。

完善大病保險政策

調整職工和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年籌資標準。

職工醫保參保人員年籌資標準爲100元,個人繳納48元(從其個人賬戶當年資金中扣繳),職工醫保費中劃轉52元。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員年籌資標準爲90元,個人繳納40元(從其繳納的城鄉居民醫保費中劃轉),政府補貼50元;

大學生醫保參保人員年籌資標準爲20元(從其繳納的城鄉居民醫保費中劃轉)。

按人羣設立不同的起付標準,封頂線爲60萬元,起付標準以上、封頂線以下的大病保險合規費用按超額累進制結算,其中,大病合規費用報銷比例爲:困難羣衆80%-95%;職工醫保參保人員75%-90%;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員70%-80%;將罕見病用藥保障後個人承擔部分費用納入大病保險保障範圍。

新《辦法》已經自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來源:杭州發佈

編輯:金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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