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黃曉明宣佈退出“浪姐2”,將之前他和Angelababy發言的熱度再次提升,簡直演繹成了番外篇的“前任攻略”。

詫異之餘,有贊黃曉明“真男人”,有說李菲兒“躺贏”,但幾個人的流量有了倒是真的。

和之前疑問一致,我仍然沒理解事情發酵甚至失控之前,黃曉明是怎麼想的呢?

節目錄制前,前女友的名字在名單裏,他不可能注意不到。那時候做好工作,告訴妻子,得到理解和信任,安心去錄節目,甚至真被炒熱度時baby出面表示理解和支持丈夫,這肯定是提升夫妻倆“情比金堅”形象的極好一招;當然,也可能是提前溝通了,但沒有得到同意,但他一意孤行,非錄不可:這是我的“工作”,我先做了再說。

有一種不太可能的可能性是,提前沒通氣兒、沒告知,節目錄完,各種新聞開始出現了,才知會baby,結果她就爆了——如果夫妻兩個溝通到這種地步,那應該也是夠可以了。

無論是多麼不愛喫瓜的羣衆都看得出來,Angelababy不至於喫李菲兒的飛醋,畢竟是多年前的舊事,更何況她倆現在的咖位、狀態都不可同日而語,她那一通發言與其說是澄清舊聞,更像是發泄不滿:既然你們想惹事兒,那,來啊!

02

處理好跟前任的關係,不讓妻子煩心,是丈夫該有的體貼和責任。當然,做妻子也有相應的責任和義務。如果不能做到這一點,一般情況下,很難有和諧、幸福的家庭氛圍,更不用說互相理解、相互體諒了。

更何況,感情和家事處理不好影響到工作,不夠職業化,也不夠“愛妻”。

除非是不在乎另外一方的感受,或者認爲自己對婚姻十拿九穩,在婚姻關係中佔有絕對主動,纔會一意孤行,在前任問題上貿然處理,不顧現任的內心感受。

這麼說來,就有一點婚姻中“權力”爭鬥的意味。

婚姻裏,都會有“不是東風壓到西風,就是西風壓倒東風”的意思,如果雙方在經濟、能力差距很大的話,那就更加明顯。大多數情況下,靠溝通、理解可以彌補到相對平等,所謂舉案齊眉。

有人說,baby是“看人下菜碟”,前兩年黃曉明上大學時暗戀趙薇的新聞鋪天蓋地,她怎麼沒發聲?

只能說,此一時,彼一時。

趙薇和黃曉明的那畢竟都是十幾年前的事兒,而且跟baby之間沒有任何重合的嫌疑;更何況,趙薇和黃曉明當時都是頂流,趙薇在事業和婚姻上都很成功,讀書的時候沒有跟黃走到一起,後來更不可能了;而且,黃在婚姻中更占主導地位。baby若當時發聲反對,只會被認爲是炒新聞或者格局小,反而不會獲得力挺。

今時今日,全然不同。

尤其是,baby指名道姓李菲兒曾說她是第三者,而丈夫居然跟說自己壞話的人同臺合作,這不是不給我面子嗎?既然如此,我也不需要再客氣了。

黃曉明還是那個以爲一切盡在掌控的黃曉明,而Angelababy卻早已不是當年的嫩模baby。如今她有能力有事業有人脈還有過億粉絲,婚姻中的主動權在誰手裏,還真不好說。

黃曉明的退出,像是一種“我老婆不高興的事情我不做”的姿態,但是到底能否亡羊補牢真不好說。

夫妻之間的問題,往往不在於吵架時說出來的那些,沒說的那些往往纔是真正的原因。

03

說一個之前看到的樹洞故事:

她結婚三四年,夫妻倆感情還不錯,不算舉案齊眉,也能相敬如賓。但是做妻子的後來發現,自己丈夫對他的初戀女友念念不忘,每年對方生日或者節日都送禮物,被發現了也沒覺得是大事兒,咬定“沒有越界”,且不打算收手。她有一次惱了說要找那位初戀,丈夫氣急敗壞,警告她如果敢這樣做就跟她離婚。

做妻子極其苦惱,鬧也鬧了,吵也吵了,都沒用,怎麼辦?除了這一點兒,他是個很不錯的丈夫,工資按時上交,不抽菸不喝酒沒有不良嗜好,爲這點兒事離婚值得嗎?但是不離婚,又實在咽不下這口氣。

……

不要說當事人,即便是局外人看了也如同一團麻繩在心裏,剪不斷,理還亂。

但寫信的女人之所以如此氣憤又無奈,恰是因爲她在這件事上除了哭鬧別無他法,而丈夫佔盡主動和優勢,知道她不敢離婚,否則會過得更慘,所以纔會有恃無恐。

也有分手時處理得特別體面、特別坦蕩的男女,比如周迅和朴樹,分手還能做朋友,但這種情況少之又少。

大多數人會往往會高估了自己、前任和現任,任何一環沒有這份心氣兒,就可能把“把酒言歡”搞成“噩夢連連”。

管不好別人,最好是把自己搞成強大一點的現任,纔能有底氣,不受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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