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 楊舒鴻吉1

2020年10月14日,上海、浙江兩地公安機關推出了跨省戶口網上遷移(滬浙試點)便民措施。

近日,界面新聞獲悉,在原有業務基礎上,長三角區域“跨省戶口網上遷移”便民措施的適用範圍進一步擴大:即適用區域由原來僅限滬浙兩地覆蓋至長三角三省一市;適用羣衆也由僅限公安“投靠類”落戶人員擴大至經本市人社部門審批入滬的 “人才類”落戶人員。

記者獲悉,自2021年2月19日起,上海、浙江、江蘇、安徽(合肥)的戶籍居民在長三角區域內跨省遷移戶口時,只需在遷入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辦理即可,再也不用在遷出地和遷入地間來回奔波。

另外,經市教委審批落戶的2021屆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辦理跨省戶口網上遷移,將按照市教委、本市高校的統一安排另行通知。

按照傳統跨省遷移戶口辦理流程,申請人只能通過線下跑動遞交材料,需要在遷入地公安機關或者人社部門提出落戶申請,待審批同意後,遷入地公安派出所開具紙質準遷證,然後持準遷證回到戶籍地派出所開具戶口遷移證,最後再返回遷入地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整個流程中申請人不僅需要往返兩地,還需至少4次前往公安派出所。

新政推出後,上海、浙江、江蘇、安徽(合肥)的戶籍居民只需在遷入地一地就可辦理跨省戶口遷移業務。

申請人在向遷入地公安機關或者人社部門申請落戶時,即可簽訂《長三角區域跨省戶口網上遷移告知單》,自願選擇“跨省戶口網上遷移”服務。待審批同意後,遷入地公安派出所將通過人口業務系統直接發起網上遷移服務,生成準遷證電子信息並推送至申請人戶籍地派出所進行覈驗。覈驗無誤後,申請人戶籍地派出所將直接辦理戶籍遷出手續,並在系統內生成遷移證電子信息,遷入地派出所在收到匹配的遷移證數據後,便可通知申請人持相關材料直接來所辦理落戶手續。

整個流程申請人前往公安派出所的次數減少到2次,且不必再往返於遷入遷出地,真正實現長三角區域內“跨省戶口網上遷、無需奔波即可辦”。

據悉,長三角區域跨省戶口網上遷移便民措施整合了滬、浙、蘇、皖四地公安機關人口數據資源,依託公安部人口信息系統,以網上遷移信息校驗取代紙質戶口遷移證件,簡化了跨省戶口遷移的辦理流程,有效實現了“一地受理、網上遷移”。

下一步,上海市公安局和浙江、江蘇、安徽三省公安廳將進一步總結經驗、拓寬合作領域、深化合作機制、創新合作方式,對接長三角一體化政務服務體系,持續推動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助力長三角區域率先實現公安工作現代化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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