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年齡會不會放寬到40歲?

碧翰烽/文

子曰:吾十有五志於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

不能說“四十不惑”就是什麼都不疑惑了,這是不可能達到的程度,誰也沒有這個本事。

就我來看,一個人到了四十歲的年齡,應該經歷了許多事情,有順境、有挫折,已經有自己的判斷力了,可以不被表象所迷惑,能夠明白事物的本質與道理,能夠了解自己的優點與缺點。

即使如此,這也只能算一般性規律,因爲在這個世上,有的人可能過了四十歲甚至更高年齡,也還達不到“不惑”之層,只是這不能影響一般性規律。

然而,40歲在今天,應該算是一個比較適中的年齡,無論是平均壽命的中間值,還是人生事業的上升期與成熟期。

可惜,35歲現象打破了這一規律,許多人過了35歲,很多時候只能是沉寂下來,慢慢地度過餘生,更別說40歲之後了。

想來像任正非那樣的人,43歲才籌集2.1萬人民幣創辦華爲公司,實在是太少,也似乎缺乏這樣的市場社會激情土壤。

近些年來,受到各個方面的影響,體制內的公考熱不斷升溫,這不只是年輕人,就連不少過了四十不惑的人,也夢想有一天能夠進入公務員隊伍。比如有的原本在私企、國企等幹得風聲水起的中堅力量,也希望能夠有考公的機會,只是感嘆年齡已去,連機會都不會有了。

歷史上著名的《秦孝公招賢令》說道:昔我繆公自歧雍之間,修德行武。東平晉亂,以河爲界。西霸戎翟,廣地千里。天子致伯,諸侯畢賀,爲後世開業,甚光美。會往者厲、躁、簡公、出子之不寧,國家內憂,未遑外事,三晉攻奪我先君河西地,諸侯卑秦,醜莫大焉。獻公即位,鎮撫邊境,徙治櫟陽,且欲東伐,復繆公之故地,修繆公之政令。寡人思念先君之意,常痛於心。賓客羣臣有能出奇計強秦者,吾且尊官,與之分土。

就是這道招賢令,纔有了後來著名的商鞅變法,也纔有了再後來的大一統國家。

在這樣的招賢令裏面,是沒有什麼年齡限制的。至於歷史上姜子牙、甘羅拜相,以及三顧茅廬的故事,更不會有年齡的羈絆。

或許有人說,這些都是大才。可問題在於,當你的條條框框多了之後,不只是大才難得,就是小才也不一定吸引得到。

近日,有網友就建議,能不能將公務員考試年齡放寬到40歲?他所講到的主要理由是受到疫情因素影響,從而可能耽誤的年齡與機會。

這位網友提到:2020年突如其來的新冠疫情打亂了原本按部就班的公考節奏。去年公考時間有所延後,因爲疫情的影響,大批在職考生由於單位的要求,不允許跨省、離市。從而錯過了一年一度的公務員聯考,省考。也是因爲疫情的原因,各省公考時間不像以往進行統一時間聯考,大批應屆生和待業考生可以多個省份進行公考。致使部分在職考生無法考試,應屆和待業考生跨省趕場考試。在職公考生的比例在逐年增多。一年的公考機會很寶貴,因爲疫情原因無法參加公考,對在職考生來說很不幸。對於一些卡在35歲年齡線的公考奮鬥者來說就更不幸了。延遲退休已是大勢所趨,在疫情和延遲退休的雙重形勢下,希望能將公考年齡放寬到40歲,也讓大齡公考生在這兩年新冠疫情徹底結束後,讓他們還有資格奮鬥在公考路上。

這樣的建議,顯然是有着迫切現實需求的,因爲有的考生可能就卡在這延遲的幾個月或一年裏,人生之命運就可能發生重大改變。

但我以爲,這樣的建議恐怕難以得到實現。因爲就現在的35歲年齡,也已經被層層加碼之後變得面目全非。

不然你去看看各個地方或單位發佈的招考公告,從前面原則性規定來看,是統一規定了35歲以下,可是再移到後面的招考單位具體職位確定的年齡限制,你們會發現是五花八門的年齡,恐怕大多數都要比35歲要年輕得多,有的甚至規定到了25歲以下。

如果你是復讀報考的大學,或者是讀了研究生再畢業,那麼大學一畢業,你就沒有這個機會報考公務員了。

所以,即使是有了40歲這條線,只要可以靈活,恐怕也不會有多少單位採用的。

爲什麼會出現年齡這個問題?特別是公務員考試要限制年齡上限,我想主要有三個因素的影響:一是年輕人就業問題。年輕人就業是個大問題,尤其是高校擴招之後,每年大學生就業就十分頭疼,如何保障這部分人的就業,一直較爲重視。所以有很多公務員職位招考還僅面向應屆畢業生。

如果年輕人就業一旦成爲社會問題,就比較複雜了,這在歷史上是有教訓的。

二是年輕人可塑性強,比較好使用。這是不少單位的基本想法,在不少管理者看來,人一旦過了35歲或40歲之後,就基本定型了,要麼不好培養,思維和方式已成定式;要麼不好管理,缺乏足夠的激情與動力,很多時候還調不動。

這也符合一定的客觀規律,年輕人有幹勁、有想法、有激情、有精力,而且還單純,沒有那麼多的思想道道、生活牽絆。

三是當下的公務員體制缺乏順暢的退出通道。可以說,進了公務員隊伍,基本上就端上了鐵飯碗。記得上個世紀,人們也把進入國有企業視爲鐵飯碗,後來在改革開放的推動下,這個國企的鐵飯碗被打破,從而推動了經濟社會的大發展。

當年抗戰時期,黨外人士李鼎銘先生提出了一個“精兵簡政”方案。毛澤東非常重視:這個辦法很好,恰恰是我們改進機關主義、官僚主義、形式主義的對症藥。

試想,如果能夠打破公務員的鐵飯碗,實現真正的能上能下、能進能出,又何必糾結於年齡這個問題呢?因爲你能幹,就可以留下,不能幹,就可以走。

可是,想要打破公務員這個鐵飯碗,實行人員、機構精簡,那可是相當之難的。

所以,沒有辦法的辦法,還得要設立年齡方面的限制。

儘管如此,我以爲,在年齡的問題上,還是可以做一些探討與放鬆:一是公務員考試可以考慮擴大一定範圍放寬到40歲。目前僅是針對研究生而言,這樣還不夠。二是針對年齡設置,一律不得允許各個招考單位自行設定年齡,也就是說,不能搞層層加碼。比如國家統一規定的35歲以下,就得一視同仁。否則,這個規定就失去了權威性、嚴肅性,低齡化就不可避免。

爲什麼這麼說?首先,不拘一格降人才,人才是綜合競爭力的最主要因素。就拿研究生、科研人才等等來說,本身就不應該限制什麼年齡,年輕也好,年老也好,他們都是這個社會難得的、少有的人力資源財富。如果說有的研究生質量下降,那也不是人才的問題,而是培養與監管的問題。

未來國與國競爭、地方與地方競爭、城市與城市競爭,首要是人、是人才。而真正的人才,不應受到年齡、學歷等等各方面的限制。當年北大蔡元培招聘教授,比如胡適、劉半農等,就打破了多少條條框框,在今天簡直不敢想象。

其次,人員需要流動,人才更需要流動,只有流動纔有生機和活力。就拿體制內人員來講,有的人流動太快,一年都換幾個地方或單位,有的人幾乎不流動,一輩子就在一個單位。這固然與個體差異有關,但有些制度規定是不是也該反思。

僅拿年齡這一關來說,如果能更靈活些,相信就不會讓一些單位人員那麼死氣沉沉、無所事事。現在無論是公開考試、遴選,以及調動,都有太多的年齡框框,基本上過了35歲、40歲等等,對於一般人員來說,沒有機會了。

最後,關於這個40歲的年齡,也需要在新形勢下重新審視。一方面人們的平均壽命在提高,按此來算,這個40歲還得是年輕人。一方面40歲年齡左右,正是精力、活力、智力、壓力都十分充分的時候,上有老,中有自己,下有小,是一個想幹事、能幹事、會幹事、敢幹事的年齡。而正是這樣一個年齡,也可能纔對年輕人形成一種引領和壓力。還有一個方面就是延遲退休應該算是一個趨勢,如果要實行延遲退休,就必然要在就業方面打破各種條條框框,特別是年齡方面的,不然就會帶來新的社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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