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報全文如下:

4月9日上午,我校八年級十班學生向班主任反映本班同學胡某將手機帶到教室。當天上午10:05左右,班主任將胡某叫到辦公室詢問情況,同時通知胡某家長來校配合處理此事。在班主任詢問過程中,胡某不承認將手機帶入教室。爲了弄清真實情況,班主任離開辦公室,10:17,進入班級教室進一步瞭解情況。10:44,班主任從教室拿到了胡某的手機,返回辦公室,此時,胡某已離開辦公室,不知去向。

10:41,校園保安發現一人趴在教學樓前的地上,立即向總務處主任報告並撥打120急救電話。12:00左右,經鄭州市第二人民醫院搶救無效後身亡。在救治過程中,學校領導全程陪同並安撫家長情緒。

事情發生後,我們全體師生同家長一樣感到痛心和惋惜,我們也真心理解家長失去孩子的悲痛心情。學校第一時間對家長進行慰問和安撫,並積極配合公安部門進行調查,主動與學生家長就善後工作積極溝通,反覆進行了3次協商,家校雙方就家長索賠一事未達成一致,我們將與家長進一步積極協商,爭取儘早達成共識。

鄭州實驗外國語中學表示,將認真反思教育工作中的不足,與學生家長密切溝通,撫慰家長情緒,積極妥善做好善後工作。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