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臺經濟領域的反壟斷已不是新話題,抑制新業態發展、消費者權益受損、平臺擁有“最終解釋權”,也已成爲顯而易見的問題。這在網約車行業同樣存在。

近日,互聯網出行可持續發展論壇暨2021中國一線城市出行平臺調研報告發佈會在滬舉辦,上海市政協副主席周漢民出席。

席間,周漢民表示,在中國660餘座城市中,第一個被評爲世界智慧城市的是上海。根據評選目標可以得知,第一個表現在於其公共服務的不斷優化和升級,第二個表現在於現有的傳統經濟形態得到脫胎換骨的改造,第三個表現在於其緊緊追隨實體經濟、數字經濟和互聯網經濟的發展,營造並誕生一系列新的產業、行業、產品、服務。因此,互聯網出行與智慧城市的建設有着極強的關聯性。

對於網約車行業發展,周漢民認爲其“野蠻生長”的背後是由於法律的滯後,因此,互聯網出行必須解決反壟斷問題,這已經到了刻不容緩的地步——不能讓壟斷導致經濟社會,尤其是平等競爭被遏制。

這不僅想起,周漢民在今年兩會期間的提案《治理互聯網平臺壟斷 規範市場秩序》,當時獲得了不少關注。提案稱,隨着數字經濟時代到來,互聯網平臺公司從以電商平臺“二選一”爲代表的限制性交易行爲,到進軍餐飲外賣、在線出行等民生相關領域,再到滲透金融、科技等關鍵行業領域,各種壟斷現象愈演愈烈。

周漢民也解釋了反壟斷的定義。根據《反壟斷法》,一個經營者在相關市場的市場份額達到二分之一的;兩個經營者在相關市場的市場份額合計達到三分之二的;三個經營者在相關市場的市場份額合計達到四分之三的,均可推定經營者具有市場支配地位。

網約車行業分析師盧布表示,2021年1月,全國網約車監管信息交互平臺共收到訂單信息7.3億單。其中,滴滴出行是5.54億單,T3出行是343萬單,曹操出行1616萬單,萬順叫車949萬單,美團出行692萬單,享道出行628萬單,首汽網約602萬單,可以看到網約車行業沒有第二名,第一名是絕對優勢,僅滴滴出行訂單量佔比達75.9%。

根據《反壟斷法》規定,說明滴滴出行具有市場支配地位。而滴滴隱瞞高額抽成的新聞也頻頻爆出,面對“平臺霸權”,網約車司機們“高負荷,無自由”,乘客也被剝奪了話語權和選擇權,也阻撓了行業創新和良性公平發展。

當下,壟斷不僅僅是平等競爭被遏制,面對互聯網平臺壟斷現象愈演愈烈,周漢民指出,在大數據時代,平臺掌握的最重要的要素是“數據”,而數據壟斷直接威脅消費者和國家安全,這已經是不爭的事實。加強監管和反壟斷對規範市場行爲非常重要。

周漢民表示,法律要解決第一個問題就是確權問題,即這些數據的所有權問題。第二是要保護公平競爭問題。而第三個,也是更爲直接和重要的,那就是以人爲本、人民至上理念的具體落實問題。纔是發展互聯網出行的正確價值觀取向,平臺要進行多維設計,不能只滿足20-40歲消費羣體的出行需求,甚至有一定年齡段的消費者都還不會使用互聯網出行平臺軟件。如何填平這道看不見的數字鴻溝,將會是未來各大互聯網出行平臺需要持續關注的問題。

北京達曉律師事務所主任林蔚對此表示,其實並不是反對壟斷地位,而是反對壟斷行爲,就是《反壟斷法》中所說的限定交易。

以滴滴爲例,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來看,其不僅是在市場份額方面佔支配地位,更是利用自身地位優勢,限定其租車公司與其進行獨家合作,並要求司機不能在多平臺接單,這構成了限定交易的行爲。此外,滴滴與快的合併,並收購優步的行爲,明顯具有限制、排除競爭的效果,因此也構成了經營者集中的行爲。此舉不僅造成了行業競爭失序,更是嚴重損害了司機、租車公司與乘客消費者的權益。

爲此,他呼籲儘快加強反壟斷監管工作,並表示相關法律法規的設立,是維護市場公平競爭以及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只有保證公平的競爭環境,才能實現出行平臺經濟的創新與長遠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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