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加快建設省會新城區、副中心,福建省福州市長樂區政府駐地擬由長樂區吳航街道遷移至文武砂街道。

據《福州日報》報道,5月14日,福州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審議了《福州市人民政府關於提請審議福州市長樂區政府駐地遷移行政區劃調整的議案》。會議同意長樂區人民政府駐地由長樂區吳航街道遷移至文武砂街道,請市人民政府按有關程序報批。

報道稱,福州市政府在提請市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的相關議案中指出,爲落實《堅持“3820”戰略工程思想精髓加快建設現代化國際城市行動綱要》要求,更好地服務保障福州新區和濱海新城建設,加快建設省會新城區、副中心,全力打造現代化國際城市重要窗口,根據國務院《行政區劃管理條例》、民政部《行政區劃管理條例實施辦法》,以及福建省行政區劃管理相關法規,擬將長樂區政府駐地從吳航街道解放路27號遷移至文武砂街道文松路666號。長樂區政府駐地遷移後,行政區域界線不變、轄域不變、政區專名不變。初步研究擬搬遷單位50個,共1800多人。

另外,報道還提到,相關議案解釋了長樂區政府駐地遷移的必要性,體現在三個方面。首先,長樂區政府駐地遷移是加快福州濱海新城建設的迫切需要。其次,長樂區政府駐地遷移是推動全區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必然要求。再次,長樂區政府駐地遷移是加快全區城鎮化進程的有力舉措。

長樂區2017年由原縣級長樂市撤市設區而來,是福建省會福州市的六個市轄區之一。地理位置層面,長樂區東瀕臺灣海峽,西與閩侯縣毗鄰,南與福清市相連,北與馬尾區隔江相望。

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行政區劃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變更人民政府駐地時,應當優化資源配置、便於提供公共服務。”其中,《條例》第八條規定:“縣、市、市轄區的部分行政區域界線的變更,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人民政府駐地的遷移,國務院授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審批;批准變更時,同時報送國務院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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