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證監會集中修改廢止部分證券期貨制度文件

● 本報記者 昝秀麗

證監會6月11日消息,爲貫徹落實民法典、新證券法及國務院“放管服”改革有關要求等,證監會對有關證券期貨制度文件進行了清理。經過清理,證監會於2021年6月11日發佈《關於修改部分證券期貨規章的決定》《關於修改、廢止部分證券期貨制度文件的決定》,對3件規章、5件規範性文件、1件其他制度文件進行集中“打包”修改、廢止。

本次集中修改、廢止的主要內容有:一是對5件規章、規範性文件的部分條款予以修改。主要是按照民法典、新證券法及國務院“放管服”改革有關要求對相關文件的內容進行調整,包括進一步完善與民事主體分類有關的表述,將有關條文援引合同法爲依據調整爲援引民法典爲依據,對將證券公司客戶的資金歸入自有財產或者挪用客戶資金的法律責任進行相應調整等。二是對《創業板專家諮詢委員會工作規則(試行)》等4件制度文件予以廢止,主要是因爲存在監管實踐發生變化、所規範事項已不存在或已由新的規則予以規範等情形。

下一步,證監會將緊扣“建制度”主線,進一步加強資本市場基礎制度建設,適時開展常規或專項規章制度清理工作,不斷提高證券監管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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