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萬科擬完善非開發業務跟投機制,跟投人員權益合計不超20%

6月15日,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獲悉,萬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萬科A,000002.SZ)發佈第十九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決議公告,擬對2020年5月提出的《關於補充完善複雜項目及非開發業務跟投機制的議案》進行修訂,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公告指出,爲加快非開發業務的發展,充分激發非開發業務經營管理層及核心員工的“當家人”意識,穩定和吸引人才,並推動公司內部資源協同,實現“一盤棋”長期穩健發展,更好的回報全體股東,公司擬對非開發業務的跟投機制進行迭代。

根據公告,此次完善的跟投機制涉及的範圍主要聚焦萬科近年來開展的非開發業務,包括但不限於物流倉儲、商業、長租公寓、冰雪、教育、企業服務、食品業務和未來擬拓展的非開發業務。

萬科此次公告同時也對非開發業務跟投機制的跟投人員、權益比例、價格和資金來源等相關方面做出了規定。

跟投人員方面,將以非開發業務的核心經營團隊、骨幹員工爲主,包括公司董事、監事、法定高級管理人員在內的所有員工均可參與,具體跟投人員以屆時確定的跟投方案爲準。

參與方式上,公告提到,將結合業務的實際情況、行業或市場慣例等因素,制定員工跟投的具體方式,包括但不限於直接持股,通過設立合夥企業、有限責任公司、信託計劃、資產管理計劃等其他符合法律法規的方式持股。取得股權的來源包括但不限於受讓相關下屬子公司股權、認購下屬子公司新增股權或與萬科共同投資新設立的公司。

跟投權益比例方面,跟投人員直接或間接持有的業務權益比例合計不超過20%,對於萬科股權比例低於50%的業務,跟投人員直接或間接持有的權益比例還需不超過萬科在該業務所持權益比例的40%。未經董事會薪酬與提名委員會同意,單一跟投人員直接或間接持有的業務權益比例不超過3%。

跟投價格方面,考慮不同業務的具體發展情況不同,萬科此次跟投機制規定了三種定價標準,包括“不低於萬科在該業務的已投成本及對應融資成本之和、不低於合資格獨立第三方評估的公允價格、不低於每股淨資產”。各業務具體定價將從三種定價標準中選擇一種。

此外,該機制對跟投資金來源也提出了明確要求,需要全部由相關員工自籌,公司及下屬企業不得爲該等員工提供貸款,包括爲其貸款提供擔保。

對於此次修訂非開發業務跟投機制的原因,萬科方面表示,跟投機制是事業合夥人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公司於2014年開始在開發業務實施跟投機制,實踐證明,跟投機制對公司業績的持續增長起到了重要作用。此次披露的議案,旨在激發孵化成長期的非開發業務經營管理層和骨幹員工的責任擔當意識,推動上述業務加速發展,也表明公司期望孵化成長期業務實現有質量發展的堅定決心。

截至萬科上一個交易日收盤,萬科A報25.02元/股,跌幅1.07%。

責任編輯:陳悠然 SF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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