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拒絕價格戰 迴歸存款競爭的起點

證券時報記者馬傳茂

近日,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對存款利率自律上限的確定方式予以優化,將定價方式由上浮倍數改爲加點。新的存款利率自律上限實施後,半年及以內的短端定期存款和大額存單利率的自律上限有所上升,一年以上的長端利率自律上限有所下降。同時,各金融機構仍可在自律上限之內,與存款人自主協商確定存款實際執行利率。

考慮到執行新報價方式的時間是6月21日,在這之前,不少銀行顯著加大了1年期以上大額存單的營銷力度。其原因在於,定價方式切換後,即便1年期以上大額存單利率“一浮到頂”,實際上也要低於此前的利率水平,部分中小銀行此類產品前後利率差距甚至達到70個基點。

有觀點因此認爲,商業銀行“失去”了1年期以上大額存單這一攬存利器,存款市場競爭將更加激烈。但其實更應該注意到,存款競爭實際上已經逐步從價格競爭走向產品、服務競爭。

站在銀行角度,如何從客戶手中爭取存款?無非兩種路徑:一是靠產品、服務爭取對利率變化不敏感的存款,譬如結算性存款;二是高息攬存,爭取利率敏感型存款。

無論是前期叫停靠檔計息產品、規範結構性存款和互聯網存款,還是此番存款利率自律上限確定方式的優化,目的都是維護市場競爭秩序,防止出現存款市場由壞銀行定價的問題。

當高息攬存被逐步規範,存款競爭也就回到了起點——“客戶立行”,即以客戶爲中心,獲取並維護好足夠多的基本戶。

早期的基本戶爭奪,主要靠拼網點多少、渠道是否足夠下沉,但長期來看,網點渠道優勢所沉澱的活期資金勢必走向多元化配置,客戶金融資產(AUM)成爲商業銀行需要緊盯的關鍵指標。

因此,在通過產品和服務創新挖掘存量客戶的同時,還需要將存款、產品創新和客戶金融資產結合起來,打造以客戶爲中心的個人財富主賬戶。如此,無論是存款獲取還是沉澱,都有了基礎。

這是個極其考驗銀行內功的問題。但恰如一位受訪城商行負責人所言,做基本戶耗時長、見效慢,但深入做一定有豐厚回報,“主賬戶在我這裏,就有了AUM和存款的基本盤。”

可以預見,客戶基礎優異、具有財富管理優勢的銀行有望進一步擴大其存款相對優勢,而客戶基礎較弱的銀行在失去高息攬存利器後,如果還不能迴歸基本戶的經營,其資產負債管理、全行經營或許都將面臨巨大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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