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衛生健康委印發《關於加強兒童微量元素檢測監督執法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加強對兒童微量元素檢測的監督執法工作,對違反規定開展檢測的醫療衛生機構和醫務人員,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通知》強調,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要按照診療規範、臨牀診療指南、臨牀技術操作規範和行業標準等要求,嚴格規範兒童微量元素檢測工作,非診斷治療需要不得針對兒童開展微量元素檢測,不得將微量元素檢測作爲體檢等普查項目。

文:健康報記者 楊金偉

編輯:於夢非

審覈:閆龑 徐秉楠

來源:健康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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