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網信辦啓動“清朗·暑期未成年人網絡環境整治”專項行動,聚焦解決直播、短視頻平臺涉未成年人問題,其中明確,嚴禁16歲以下未成年人出鏡直播,嚴肅查處炒作“網紅兒童”行爲,禁止誘導未成年人打賞行爲,防止炫富拜金、奢靡享樂、賣慘“審醜”等現象對未成年人形成不良導向。

看到這裏,誰不要說一句:那些被父母操控的網紅兒童們,終於能解放了!畢竟這一禁令實在是呼籲了太久,期盼了太久。

近年來伴隨短視頻平臺的火熱,很多人看到了未成年人身上的可挖掘性,目前在抖音等短視頻平臺中,存在大量以未成年人名字命名或者以未成年人爲內容創作對象的短視頻,“未成年孕媽”直播和男友秀恩愛,3歲女孩因做喫播被家長喂到70斤,小學生直播跳性感舞蹈求打賞……種種駭人聽聞的亂象,令人如鯁在喉,甚至有的還打起色情擦邊球,這一切不要說對未成年人的身心造成多大的侵蝕了,就連成年人看着,都常常覺得不堪入目,心裏難受。

更可怕的是,由於直播打賞收益巨大,孩子又因其天真可愛,童言無忌,往往更容易吸引粉絲,積累流量。於是,也有不少家長爲了牟利,刻意地將自己的孩子包裝成“網紅主播”,此前就有媒體爆料稱“男孩白天上學,晚上直播賺錢,靠直播收入養活一家人”。在男孩的直播間,男孩的母親向粉絲喊話“支持孩子的就送一點禮物來啊。”有網友在評論區質疑男孩母親的做法,隨後她提到,“這很正常,很多大美女(直播時)都是這樣子說的。”翻看那些短視頻平臺,裏面那些還不滿16歲的孩子一個個學着大人的樣子“社會搖”、“喊麥”、“講段子”,以博取粉絲的歡心,從而獲得更多的打賞,但任何一個真正關心孩子、喜歡孩子的人,看到這樣的場景,一定都會心生疑問:這樣對他們真的好嗎?

未成年人其實最重要任務是學習成長成才,而不是在虛擬世界中度過,青少年時期更是世界觀、價值觀、人生觀形成的關鍵時期,未成年人上鏡直播,不僅佔用他們學習知識、人際交往和鍛鍊身體的時間,影響他們的學業,也容易對他們世界觀、價值觀、人生觀的形成產生不良的影響,因此嚴禁16歲以下未成年人出鏡直播,無疑是讓大家拍手稱快的。

其實,在2019年發佈的《中國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法律政策研究報告》就曾建議,限制14歲以下兒童開直播、發視頻,僅允許在父母同意或陪伴情況下使用。武漢等地方法規也規定,直播網站聘請未成年人擔任主播或者爲未成年人提供主播註冊通道,應當徵得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同意。目前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也已明確劃清界限,規定網絡直播服務提供者不得爲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提供網絡直播發布者賬號註冊服務。短視頻平臺和直播平臺應該真正落實最有利於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規,不給未成年人直播提供渠道和機會,此次中央網信辦直接明確嚴禁16歲以下未成年人出鏡直播等規定,更是避免了一些家長和成人主播打擦邊球。

禁令出臺,具體落實實施,還是需要多方的配合,另外,如果嚴禁還不行,那就嚴罰,《民法典》第35條規定:監護人應當按照對被監護人最有利的原則履行監護職責。第1188條規定:無民事行爲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

除了法律法規限制,想要未成年人和直播保持“安全距離”,還需要各大網絡直播平臺把好第一關,嚴控未成年人進入直播領域,總之,對未成年人直播說“不”,需多方形成合力,爲未成年人營造更健康的成長環境。少年強,則國強,青少年精神思想富足,國家才能真正強大。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黃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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