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香港高院裁定首名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男子罪名成立

中新社香港7月27日電(記者王嘉程) 27日香港高等法院裁決,一名男性被告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恐怖活動罪兩項罪名成立。

該男子名爲唐英傑(24歲),被控於2020年7月1日駕駛插有被視爲“港獨”口號的中英文旗幟電單車(摩托車),在灣仔衝向警方防線,撞倒3名警員。涉嫌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恐怖活動罪,以及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作爲交替控罪。他早前否認全部控罪。

法官在裁決時表示,相關的口號在某些情況下,具有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的意思。而案發時,被告明白該口號具有此意思,卻展示相關旗幟,是意圖向他人傳遞分裂國家的訊息,煽動他人作出分裂國家的行爲。

就恐怖活動罪,法官認爲,被告的行爲帶有政治主張。他案發時未有在警方防線前停下電單車,並撞倒3名警員,明顯是挑戰警方、挑戰法治及社會秩序,涉及對他人使用嚴重暴力,行爲嚴重損害公衆安全,是意圖脅迫公衆以達至政治目的。

綜合上述因素,法官最終裁定唐英傑兩項罪名成立。

責任編輯:朱學森 SN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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