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交通運輸部海事局:2035年全面建成海南自由貿易港海事特區 

近日,交通運輸部海事局印發《關於建設海南自由貿易港海事特區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到2025年,將初步建立以信用監管高效智能和風險防控高效智能爲重點的海事特區政策制度體系和體制。到2035年,自貿港海事制度體系和管理模式更加成熟,水上交通安全風險防控體系更加有效,海事領域對外開放程度達到世界一流水平,全面建成海南自貿港海事特區。

《意見》指出,海事特區是具有特殊海事政策制度體系與管理模式的海事高質量發展改革創新試驗區,要堅持依法推進、立足海南定位、突出改革創新、吸收先進經驗的原則,從監管體系、服務保障體系、管理機制建設三個方面,支持海南對標國際海事規則,聚焦制度集成創新,構建與高水平自貿港相適應的海事制度體系和管理模式。

《意見》提出九個方面的主要任務:

一是制定特色地方性法規和標準。依據法律授權,及時調整、暫停相關法律法規適用,支持新業態新模式、綠色航運等領域發展。

二是創新海事管理制度。支持建設全方位開放的航運市場,實現“低干預、高效能、協同化、精準化”監管。

三是豐富監管手段。構建全天候、可視化、全流程、網格態的全域監管監控佈局,實現對轄區水域智能管控與港口動態感知。

四是拓展海事信息服務。建設海事綜合信息服務平臺,爲進出海南自貿港及航行南海海域的船舶提供全天候智能化安全信息服務。

五是優化營商環境。探索在海事監管服務全領域、全流程推行電子證照。推動海事政務服務就近辦、異地辦,推行高頻政務服務事項省內通辦。

六是提升應急保障能力。推動制定海南自由貿易港水上綜合應急能力建設中長期規劃,加強海南轄區水域應急處置力量。

七是建立協同高效的運行機制。建立健全海事特區改革創新與容錯管理制度體系,建立全要素“水上大交管”執法運行模式。

八是建立精良專業的人才隊伍。加強國際化高層次人才等培養,支持瓊港澳海事合作開展多層次、多崗位的人員鍛鍊交流。

九是深化國際交流合作。積極參與國際海上應急救援合作,強化與東盟、南亞等地區國家務實海事交流合作等。

中共中央、國務院2020年6月1日印發《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以來,圍繞“全面建成具有較強國際影響力的高水平自由貿易港”目標,交通運輸部海事局制定支持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工作方案,推出19項具體工作舉措,“中國洋浦港”船籍港政策、國際船舶登記“一事通辦”、口岸無紙化審批查驗和“即停即檢”、保稅燃油加註監管“一次備案、全省通用”等一批政策舉措落地實施,有力促進了自貿港航運要素集聚。

據統計,海南自貿港建設一週年來,以“中國洋浦港”爲船籍港國際登記船舶新增28艘,新增國際運力約475萬載重噸,佔到全國同期新增國際運力的32%;減少國際船舶登記申請材料約60%,壓縮審批時間超80%;平均每艘船舶加註保稅油節約通關時間約4小時;辦理遊艇登記296艘,同比增長85%。(總檯央視記者 唐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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