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從快遞派費上調看農民工增收的難點

作者:章錚

共同富裕意味着農民工的初次分配收入應該增加,但農民工收入的增加會影響到農民工勞動需求方的利益。如何兼顧各相關方的訴求,這纔是農民工增收的難點所在。

共同富裕要求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但作爲勞動力市場上的需求方,企業與消費者希望作爲供給方的農民工能提供高質量且儘可能廉價的勞務。因此,提高農民工的勞動報酬,就會受到來自需求方的阻力。

快遞員中,農民工佔大多數。因而消費者近日對快遞公司上調派費的反應,就可以作爲他們對農民工增收反應的一個例證。

快遞員增收是真是假?

近期,多家快遞公司上調派費,每票上調了0.1元。

有關調查表明,八成快遞員每日派件量不超過200件。若按人均日派送200件計算,快遞員月收入會增加五六百元。

快遞員的派件收入取決於送件量。200件的日派送量是在快遞員不送件上門的現狀下達到的。派費上調後,消費者強烈要求快遞員送件上門。而消費者的訴求又得到國家郵政局有關規定的支持。由此產生的問題是,如果在派費上調0.1元的同時嚴格實行送件上門,快遞員還能增收嗎?對此筆者估算如下。

假設:上調前的派費爲每票1元;如果不送件上門,而是選擇放快遞櫃,每放一件快遞員要自己支付0.3元。

上調派費前、不送件上門時,快遞員每天的派費收入是:(1-0.3)×200=140(元);如果送件上門,同樣的派費收入,快遞員要送140÷1=140(件)。

不送件上門,快遞員可能會被投訴與罰款。因此,如果收入大體相當,快遞員應該會選擇送件上門。現在寧可冒挨罰的風險也不送件上門,應該是上門耗時、導致送件量驟減,比如減少到每天120件甚至100件,日派費收入相應減少到每天120元或100元。

派費上調0.1元后,送件上門時快遞員的日派費收入是:120件,132元;100件,110元;低於上調派費前、不送件上門時的派費收入水平。可見,派費上調後,若送件上門執行到位,快遞員有可能減收;就算增收,也遠少於外界所說的五六百元。

如果派費上調後,仍然不送件上門,則快遞員可能被投訴與罰款。有報道稱,各快遞公司在宣佈派費上漲的同時,加重了罰款力度,“漲了的派件費,從罰款里扣回去”。因此宣佈派費上調對快遞員沒有多大吸引力。

既然罰款如此有效,派費上調前,爲什麼不送件上門會成爲潛規則呢?要回答這個疑問,就得分析快遞費在不同快遞環節間的分配。

低派費與縮水的快遞服務

電商是快遞的主要客戶羣。筆者就以電商爲例,來分析快遞費的去向。

網購時,消費者向電商支付購物費與快遞費(包郵時兩者混在一起);電商通過收件加盟商向快遞公司支付快遞費;快遞公司再向派件所在地的加盟商支付派件費,其中一部分成爲給消費者送件的快遞員的收入。

消費者認爲,他們網購時的付款中,包含了足額的快遞費。但事實上快遞費並非足額。原因有以下三個。

原因一,同樣是送件上門,快遞員付出的成本(時間與精力)不一樣。送件上門的真正含義是“送件上門、交件到人”。門雖不長腿,收件人的情況卻多種多樣。有門裏不斷人的,有工作“996”、快遞員正常上班時,門裏不見“人”的,甚至還有“平時大多住公司宿舍,回家時間較少”或“出差10天”的。

原因二,網購與快遞是隨互聯網發展而出現的新生活方式。爲了引導公衆接受,在通過補貼確保快遞員收入的前提下,快遞公司向消費者提供較高標準且相對廉價的服務。具體到送件上門,就是快遞費多少與不同上門服務所需成本(即快遞員付出的時間與精力)無關。快遞公司的打算是“先賠後賺”,消費者則視“先賠”時的價格與服務爲行業慣例。

原因三,電商要增加利潤,一靠增加銷量,二靠壓低成本。要增加銷量,網購報價就不能高。因而壓低快遞費就成爲電商增加利潤的一大招數。快遞公司要擴大市場份額,像義烏那樣的電商供貨大戶是必爭之地。因而在義烏,近幾年快遞費價格戰幾乎年年不斷。這意味着快遞公司並沒有拿到足夠覆蓋成本的快遞費。

爲了在快遞費不足額的條件下保持盈利或減少虧損,快遞公司只能降低給加盟商的派件費,加盟商則通過降低快遞員派費的辦法,把損失轉嫁給快遞員。快遞員的應對方法,是通過快遞服務縮水來節約時間、提高送件效率。具體來說,就是改送件上門爲送件到快遞櫃或快遞驛站。

快遞不送件上門,首先,利益受損的消費者強烈反對。其次,媒體多有批評,甚至說出了“無論快遞行業有着怎樣的現實困擾都不能成爲企業服務質量不達標的理由”這樣的重話。再其次,國家郵政局有規定,快遞服務縮水,消費者可以向快遞公司投訴;若快遞公司推諉,還可以通過國家郵政局維權。爲什麼在一片反對聲中,快遞不送件上門仍然普遍存在呢?

關鍵在於農民工已經不太看得上快遞員職業。

看不上的事以往也發生過。但兩年前,農民工看不上的,是某家低派費的快遞公司或快遞站點;若因服務縮水等被投訴,他們不會改行,而是換個公司或快遞點接着幹。而現在,越來越多的農民工對快遞員職業不看好,已經或正在考慮改行。不在乎飯碗的從業者,誰也管不住。因此,增加快遞員收入,穩定快遞員隊伍,目前已成爲穩定與提高快遞服務質量的前提。

消費者不得不接受現有派費水平下快遞服務縮水的現實,但他們有怨氣。在快遞員派費上調的今天,消費者的怨氣就以“不支持上調快遞員派費”或“派費上漲了,服務也請跟上來”的方式,爆發出來了。

農民工增收,難點何在

當前,農民工增收的壓力越來越大。原因既來自生活開支的上漲,也來自勞動力市場供求。

先看生活開支的上漲。

中國城鄉生活水平與支出存在巨大差異。按照戶籍人口計算,中國城鎮的日常生活平均支出是鄉村的3倍多;鄉村人口建房,既不用花錢買宅基地,也沒有稅費及給房地產開發商的支出,全國鄉村每平方米建房成本平均不到1000元。家中的老幼病殘留在家鄉生活,家庭用房也建在家鄉,鄉村的低生活支出使農民工能以較低收入維持全家生活。

近年來,政府在推動農民工城鎮化。城鎮商品住宅平均售價是鄉村建房成本的7~8倍。根據筆者的估算,月工資達到農民工平均水平的家庭,收入尚足以支付全家進城後的日常生活支出,但買房困難;人均月收入僅1000元的3億~4億鄉村貧困羣體,收入至多隻能勉強維持在城鎮的日常消費,根本買不起房。在某些地方,城鎮化的壓力就表現爲足夠買房買車的高額彩禮。就算農民工家庭仍然留在鄉村,目前正在試點的鄉村宅基地交易,在給予農民建房地點選擇權的同時,也使鄉村住房造價平均提高500元左右。可見,宅基地交易的普遍推廣會大大提高鄉村人口的生活成本。

再看農民工供求的變化。

2019年,中國第一產業(主要是鄉村)就業人員超過1.9億,佔全國就業人員的25.1%。能當農民工的人似乎還有不少。但正如筆者在另一篇文章《農民工數量五年後會銳減嗎》中所指出的,最近七八年,中國50歲及以下農民工總數不增反減,50歲以上農民工的年增量比全體農民工年增量還要多。這意味着相當多的鄉村勞動力不是因進城找不到工作出不來,而是另有考慮(如在家生孩子帶孩子,及照看家中其他老病殘人員)而不出來。只有工資水平大大提高,使他們打工的收入超過自己及所照看家人進城生活後所增加的開支,這部分勞動力纔會外出打工。

農民工增收不可能對物價沒有影響。拿網購來說,快遞費本來就是快遞公司向電商收取的,因而快遞費上漲會表現爲網購商品價格的上漲。

若單從市場角度考慮,連去快遞櫃取件都不願意的網購消費者中,大概沒有多少人會改去超市購物、然後大包小包自己往家搬。但消費者的怨氣卻是有關方面不得不關注的重要因素。消費者中不少人屬於城市白領(特別是IT、金融等熱門行業)上班族。他們基於以往對未來就業與收入的預期貸款買了房,希望通過高強度工作來還清房貸。由於收入增長不及預期(包括目前加班減少帶來的收入下降),他們本來就壓力山大。於是就在派費上調但快遞員仍然不送件上門的事件中,把怨氣發出來了。

共同富裕意味着農民工的初次分配收入應該增加,但農民工收入的增加會影響到農民工勞動需求方的利益。如何兼顧各相關方的訴求,這纔是農民工增收的難點所在。

(作者單位: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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