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最高檢重申:對民企負責人涉經營類犯罪的,儘量不捕不訴

澎湃新聞資深記者 林平

9月22日,國新辦舉辦新聞發佈會介紹檢察機關護航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有關情況。最高人民檢察院有關負責人重申,對民營企業負責人涉嫌經營類犯罪的,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訴的就不訴,能不判實刑的就提出適用緩刑的量刑建議。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過程中,檢察機關如何更好地依法保障企業的合法權益,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最高檢第四檢察廳廳長鄭新儉表示,檢察機關一方面一視同仁地對各類市場主體予以保護,無論是國企、民企還是內資、外資,都一視同仁。另一方面,我們還根據不同類型企業的不同情況,採取相對應的保護措施。

澎湃新聞注意到,在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方面,檢察機關針對一些涉民企案件既未撤案又未移送審查起訴,長期被“掛案”的問題,組織開展專項清理。

數據顯示,2019年,最高檢一共排查出2687件這類“掛案”,逐一跟蹤督辦;2020年,最高檢又會同公安部共同開展新一輪的專項清理,截至2021年8月,最高檢一共排查出了7136件這類“掛案”,目前已經清理了6332件。

有案例顯示,一家公司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騙取稅款4萬多元,2010年被立案偵查。該案部分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偵查人員沒有去進一步查證。2018年有關司法解釋將該罪名起刑點提高到5萬元,但辦案機關仍沒有結案。檢察機關依法監督撤案。

數據顯示,2013年1月至今年8月,檢察機關共監督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未立案的17萬多件、監督撤銷屬於輕微違法或經濟糾紛等不應當刑事立案而立案的15萬多件;對認爲確有錯誤的刑事、民事、行政裁判,分別提出抗訴6.6萬件、3.6萬件、1500件。

與此同時,最高檢近期還創新開展了涉案企業的合規改革試點,“主要是在落實‘少捕慎訴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同時,通過督促涉案企業作出合規承諾,並積極進行合規整改,幫助這些涉案企業查找出違法犯罪的制度原因,並完善相關制度,填補漏洞,促使這些涉案企業能合規守法經營,真正營造法治化的營商環境。”鄭新儉說。

自去年3月起,最高檢在上海、江蘇、山東、廣東的6家基層檢察院開展了試點。今年3月,最高檢又擴大了試點範圍,在北京、上海、江蘇、浙江等10個省份的27個市級檢察院、165個基層檢察院開展試點。

截至今年8月份,一共辦理了這一類涉企業的合規案件206件。鄭新儉表示,對於這些涉案企業,檢察機關在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訴的不訴、能不判實刑的提出適用緩刑的量刑建議的同時,通過要求這些企業履行合規承諾,督促其進行合規整改,堵住違法犯罪的漏洞,避免以後類似的違法犯罪案件發生。

此外,爲了使企業合規整改這項工作符合法律規定和相關規定的要求,真正取得合規整改的實際效果。今年6月,最高人民檢察院又會同司法部、財政部、生態環境部、國資委、國家稅務總局和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全國工商聯、中國貿易促進會聯合發佈了《關於建立涉案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的指導意見》,建立起對企業合規的第三方監管評估機制。

鄭新儉表示,檢察機關將切實做好企業合規的試點工作,尤其是做好第三方監管監督機制這一方面的工作,使企業合規這項制度和工作真正發揮出實際效果。

相關文章